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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租給超商,地下室漏水算誰的責任

親戚把一樓租給超商,地下室留著自用
但地下室經常會漏水,通常是相對超商的廁所位置或冰箱的位置
超商說房子有問題就該房東負責
但一樓隔間水電在超商進店時全由他們打掉重作了
不是房東改的,漏水怎會要房東負責?
請問有這方面專業的人可以提供經驗嗎?
2024-09-20 10:05 發佈
當然是超商負責啊!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地下室漏水很麻煩,因為你不知道是牆壁漏還水管漏.
如果是牆壁漏那無解.因為牆外是泥土.內牆塗防漏根本沒用.
叫房東去告他就好了啊
房東同意超商打掉改作.漏水當然也是房東要自己負責了
漏水 不一定就是樓上漏的

要查 不容易

最後打針了事
水從那來? 假設是從一樓『私管』漏到地下室。那就是一樓『屋主』要負責。

如果你連水從那來都搞不清楚,是要找誰負責?

超商要負責嗎?當然不用,房子又不是他的。這是屋主要負責的

至於屋主要不要找超商負責,這就要看雙方簽的合約了。
屋主有釐清的責任,除非證明是超商或他人(如二樓)造成的,否則屋主要負責修繕。注意,重點在“證明”,不能以推論方式行之
3001MK
3001MK 樓主

超商24小時營業,要挖開才能證明,但他們意願不高,目前就是拖延中

2024-09-25 14:44
舉證是一樓漏的

確定是一樓漏了寫律師函(可跳過)

對方收了律師函沒回應的話提告

然後就是攏長的民事官司

或許法官又要強制調解

所以倒不如就直接找對方談
3001MK
3001MK 樓主

要舉證有困度,因為超商24小時營業,他們要挖的意願不高,沒有共識

2024-09-25 14:45
當然是房東要先負責,因為他才是房屋的持有者。

然後房東再看要不要對超商進行追討,這是房東的權利,當然…要提出證明,確認超商是有不當施工,損害到建築才算數。

不然若房東出租了脆弱的屋子給別人,別人隨便一敲就破洞,這也要算在租客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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