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土地有貸款

請問繼承的土地有貸款,繼承人均分土地,貸款方面怎麼處理?因為銀行還款好像就只有一個專戶,如有一方不願出貸款,她能繼承嗎?
2024-01-06 1:52 發佈
belial Wu wrote:
請問繼承的土地有貸款,繼承人均分土地,貸款方面怎麼處理?因為銀行還款好像就只有一個專戶,如有一方不願出貸款,她能繼承嗎?

土地繼續維持設定,貸款轉到繼承人身上,
土地拆成幾份貸款就拆成幾份,
各人繳各人的,不繳貸款的銀行就收走他的持份處置,
簡單來說,要繼承的話,不是拿錢把貸款還清就是接手債務,
寡言多思

銀行是第一順位債權人,你想銀行會同意土地分割?銀行只會讓其他人繼承人全部擔下貸款,少一毛就法拍

2024-01-07 0:32
leoliou wrote:
土地繼續維持設定,貸款轉到繼承人身上,
土地拆成幾份貸款就拆成幾份,
各人繳各人的,不繳貸款的銀行就收走他的持份處置,
簡單來說,要繼承的話,不是拿錢把貸款還清就是接手債務,


銀行不是慈善事業

他不會管你繼承人有幾個人

只要他每個月沒收到完整的該付的貸款金額

整塊已設定土地就是送去拍賣

持分或分割並不影響整塊土地的拍賣

因為貸款設定時的設定是在整塊土地上

所以拍賣就是整塊,你分割是你的事,並不影響

除非你分割時銀行改過設定

拍賣完不夠的才會依繼承比例找繼承人要

貸款很簡單

誰來付銀行並不需要關心

他只管收不收的到錢就好
belial Wu wrote:
請問繼承的土地有貸款...(恕刪)

請繼承人自己協調,有人不繳也沒人代繳,累績一段時間就進入拍賣程序,銀行扣下本息後剩餘的錢會均分給現在的所有權人們,如有不足繼續追償。
belial Wu wrote:
如有一方不願出貸款,她能繼承嗎?

繼承在先不繳貸款在後,您說她能不能繼承?
只要有繼承權,除非她拋棄,要不然為何不能繼承?
這牽連到很多法律問題!

你還是去問專業律師

1.銀行是第一順位債權人

他才不管你們有人不願意背貸款,就是願
意繼承這土地的繼承人來背,例如3人繼承
1人不願意背貸款,那就是其他2人全部擔
下,談不攏就直接法拍,不跟你們543,要
是法拍款不夠貸款償還,還要跟你們繼承
人追償不足款,若是超過貸款金額才會還
給你們

2.你問有人不背貸款是否有繼承權?如果
是遺產那麻煩大了!如果土地處分價值大
於貸款價值,那麼他可以申請特留份(記憶
中是其他繼承人分得的價值1/4或1/8),那是
法律賦予他的權利

總之,去找法律專業人士詢問比較正確
寡言多思 wrote:
這牽連到很多法律問題!

你還是去問專業律師

1.銀行是第一順位債權人

他才不管你們有人不願意背貸款,就是願
意繼承這土地的繼承人來背,例如3人繼承
1人不願意背貸款,那就是其他2人全部擔
下,談不攏就直接法拍,不跟你們543,要
是法拍款不夠貸款償還,還要跟你們繼承
人追償不足款,若是超過貸款金額才會還
給你們

2.你問有人不背貸款是否有繼承權?如果
是遺產那麻煩大了!如果土地處分價值大
於貸款價值,那麼他可以申請特留份(記憶
中是其他繼承人分得的價值1/4或1/8),那是
法律賦予他的權利

總之,去找法律專業人士詢問比較正確


只回2

繼承沒有選擇題

繼承很簡單..要就全繼承,,要就全拋棄

沒有什麼繼承物中選擇自己想要的繼承..那債務就不用管的事

只要繼承遺產就一定會繼承到土地上的債務

這債務會依繼承的比例去繼承

旦因為設定是整塊土地..所以在拍賣前..

銀行不會去管繼承人的比例是多少..直接整塊拍賣就對了

拍賣不夠才會有繼承比例上的問題



那特留分..這是在特殊的法律前題之下的問題

像長輩有生前的遺產分配..這時特留分是不可動的部份(有辦法排除.旦那和這討論無關不討論)

如果沒有這一類的前題..那繼承該多少一般而言就是多少



那如果想減少繼承比例可不可以

可以..遺產分割協議

繼承人能自願減少繼承比例

問題是這和拋棄繼承不一樣

就算你同意遺產分割協議把所有的遺產都分給其他人

旦你一樣會繼承應繼的債務

簡單點說..你不拿是你家的事..旦不代表你就能不還錢

除非你是拋棄繼承
繼承後 協調一人承擔貸款並安排出售 再均分款項
我以為 銀行的貸款 是跟著土地(抵押品)走的~都不繼承了 還要背債喔?

首先 繼承... 不肯付貸款的 肯定也有資格繼承啦~先繼承 後法拍
付不出來 其他人也不付 就是法拍 拖著不繼承 沒辦法轉貸增貸 也是法拍
繼承要先辦下來阿

一堆廢物魯蛇 擺爛只想爽爽繼承 什麼責任都不想擔~直接嗆他 拋棄繼承就好啊 俗辣
我是這樣幹的啦~
(不能再講了 又要被刪文了.......orz)
沒有那麼複雜
如果是法定比例繼承
那不動產就是等比例分割
貸款也是等比例分割

如果是3人繼承
每人分1/3房子所有權跟房貸

之後每個月要還房貸,
每個人需要去繳納比例,
如果有人沒繳
銀行催告後就是抵押拍賣,拍賣後銀行拿走他應該拿走的,剩餘的再由三個繼承人去分配

假設每期每人應該繳納10萬,兩個有繳、一個沒繳,
這樣狀況發生6個月後,完成法院拍賣,
償還完銀行後剩餘價格假設是300萬,
那就扣掉2個有繳房貸者已繳納的120萬後
剩下的180萬再分成3分,每人拿走60萬

但
如果你明知道有人不願意繳房貸
其實就在繼承時
以協議方式分配遺產

對房屋價值跟房貸進行估值,
然後進行分配,比方所有的遺產有動產500萬
不動產房子一棟500萬,房貸300萬,
那其實房子的實際價值是200萬,
現金股票是500萬,總共價值是700萬,
3個人可以用協議方式,
指定現金怎麼分、不動產怎麼分,

甚至如果房屋價值高於現金,
也能由某一位繼承人提出差額購入其他兩人的權利的方式,進行繼承。

建議不動產還是以單一人繼承一戶的方式為之比較好,
我還曾被我的親戚告,
就只因為他想要重新分割土地,蓋新房子,
但繼承分家6戶,其中一戶不願意重新分割土地,
所以他只能請法院裁決
這很無聊,
害我還跑法院兩次開庭,繳了一堆錢。

也因為另外一戶人家欠錢被拍賣
搞的法院發函問我要不要優先承購,

都很麻煩

你在繼承當下,建議將房屋的價值跟房貸清算,
然後整體當作遺產標的,一起談分配方式,
不要用按比例分割的方式去處理不動產。

當然,如果土地夠大,
地上物又沒有殘值、也沒有貸款,那可以共同持有,
等要開發時再來分割,
不過,如果沒有地上物,也能先去辦分割啦,這樣比較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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