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人少花的租金,少花的購房款
只會繼續
拿去吃好料,出國玩,買3c消費品
不要自欺欺人這些人
會拿來幹什麼偉業
他們就是自由享樂族
台灣只有一種社宅是應該存在的
就是我說過很多次的
生育宅,社宅只應開放給新婚夫婦
已孕者,家中有新生兒者
這些人,
不僅可以便宜市價5成出租
租期拉長到10年都可以
社宅是孵蛋不是奶水
管你幾歲,
好手好腳的單身自己就去上班努力
沒繳稅的也不准承租
義務沒有盡,福利爭什麼
還有台灣社宅蓋的太豪華
位置太精華
應該劃定都會區
社宅只准在劃定區域外做規劃佈建
廣設停車位跟公交車,
招商附設育幼院
把這些“接受者“的胃口養大
以後他們怎麼甘願
“回歸社會“
“脫離奶嘴”
去買公寓?或是比社宅老的房子
納稅錢
應該被妥善運用具備創造價值的地方
能創造生育,可以
若只是讓人當寄生蟲,怎麼行
國力不是被無效率的應用,
更不該製造永久性的錢坑
台灣會被好手好腳吃奶嘴窮酸搞垮
周志紫 wrote:
生育宅,社宅只應開放給新婚夫婦
已孕者,家中有新生兒者
這些人,
不僅可以便宜市價5成出租
租期拉長到10年都可以...(恕刪)
社會補助是一種給了不能停的
所以一開始就不能給,
不然就要永久給……..
年輕夫妻生小孩就給他社宅,
然後10年後說要回收?
他們帶小孩燒碳給你看………
10年前都沒有能力買房了,
10年後拖個小孩就有辦法去外面生存?
人老了,
只有20%的人薪資會成長,
80%的都會失業、轉職、減薪,
房子年輕沒拼起來,
40-50歲更不可能…….
財富、家庭、健康,目標120歲!
不過社會宅還是需要的,居住需求是剛性的就跟糧食需求是一樣的
社會住宅可以有效抑制房價與租金上漲的速度,提供一定程度的居住正義
社宅的租金應該是以家戶所得為基礎,計算家戶所得及資產,以主要收入者/家戶人口數來調整租金
當然嬰幼兒、學生、老人、身障可以加權,青壯年離戶(分家、結婚)也有一些加權,
租期可以不斷續約到主要承租人壽命終了,三等親內原居住者可以優先承租。
長期社宅一旦超過一定年限時(如30年),可以轉為短期社宅(一個月~一年),租金可以依管理成本調整(高於長租型),這樣可以降低重建阻力。當然居住者一定受到資格限定,如學生、單身、夫妻(無輔養人口)等,至於老人則需視照護需求而定
目前房價太誇張,會逼死剛性居住需求的人造成社會問題
社會住宅會動到既得利益者嘴中的肥肉,改革非常凶險,需要選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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