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建商突然聯絡我說要套論房子跟停車位問題
星期六下午跟建商見面後說
預計6月初辦產權登記跟貸款,6月底交屋
然後
我們買的法定停車位因為在室外沒有遮蔽物
所以沒辦法登記產權(建商給的說法是,這是5/1的新法規)
變成我們花錢買到的只有停車位的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建商說會跟其他所有權人簽訂分管同意書
後續不論哪一戶轉手同意書效力都在
還說我們可以去問律師或代書
附上建商給的同意書:


BUT!
當初在購買車位時,建商有告知這是無障礙停車位
然後停車格是在戶外
但是我們有詢問停車位是否有土地持分
建商說有,所以我們最後決定還是買了
附上當初的合約書:

想詢問各位大大
1.我的合約中有使用權跟所有權嗎
2.合約中第三條的車位面積(8.02坪)是否就是我的持分or所有權
3.購買法定停車位本身就需要簽分管同意書嗎?
4.建商是不是想用分管同意書打發我而已...
因為找了各種停車位問題,但好像都找不到相關的案例
再麻煩各位大大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