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6%是買賣雙方的總和,但其實都是買方出的,在這個那麽透明的現在是否也應該檢討調降%數了。
我認為應該就3%就天花板,因為目前千萬房已是標準配備了,那30萬其實也很不錯了。
對買方來講,只遇到仲介約3次吧,就要付30萬以上,我真心覺得蠻多的,雖然我每次的成交就是3%,但那是因為我會殺價,並不代表所有買方都會殺價,或許仲介會認為那個是我們的專業應該要賺那個錢,但是不認真的仲介更多,尤其是在簽了專任約之後,10個有八個就把你晾到一邊,非常不可取。
這邊告訴買方一個小技巧,雙代書+銀行履約保證+貸款,很簡單的,不用被不良仲介牽著走,自己成交🤝目前風險已經非常低了,不用再害怕。
我也已經有寫信建議高嘉瑜立委,應該是要檢討服務費的問題了,而不是一昧的在公設比上面做文章,降低了服務費屋況更透明,年輕人才有看房的勇氣。
增加成交量讓市場更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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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房市熱絡,相信有不少朋友一定有請仲介帶看房子。房仲抽佣天經地義,由來已久,中外皆然。
但是大家對於一般抽佣行情,賣房負擔4%,買方1%,會不會覺得有點貴呢??目前抽佣制度可以說是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2000萬的房子賣方要支付80萬元仲介費,而這已經是一輛國產CUV的價格,賣方勢必得將成本反映在售價中,一間房子轉手越多次,價格就得自然上漲不可。
另外也會發生一些不公平的現象,有的賣方價格很硬,賣了大半年還掛在那,有些物件價格合宜,短時間即順利出售,這些順利出售的物件,無形中負擔了那些難賣產品的行銷成本,也就是說,一個房子越快脫手,那個賣方支付的佣金遠高他所享受到服務,反過來說,那些賣不出去的房子,不用支付任何費用,就有一堆可憐的仲介人員在跑腿。這不是很不公平嗎??
所以想拋磚引玉的是,房仲抽佣制度有無改變可能??
目前想到的,是基於使用者付費的概念,賣方跟買方在享受服務的一開始就應該付費,也就是說賣方要支付仲介公司上架費,而買方在每帶看一次房屋的時候也應該支付帶看費,上架費與帶看費要合理的反應各該服務的成本,假如能夠順利成交,當然就收取後續協助過戶的應有成本與利潤,也許賣方只要負擔2%,買方0.5%,甚至更低,而仲介公司也能有較為穩定的經常性收入。
畢竟現在有很多人把看屋當休閒,真正要買房的人是不是應該先好好做功課,珍惜每一次帶看的服務,而賣方如果真的有心要賣,就不能亂開價,這樣的制度是不是可以比較符合正軌。
當然,以上都是閒聊,我又不可能開仲介公司,要怎麼收費是你情我願的事,所以….就只是閒聊。
0416阿文仔 wrote:
這個6%是買賣雙方的總和,但其實都是買方出的,在這個那麽透明的現在是否也應該檢討調降%數了。
我認為應該就3%就天花板,因為目前千萬房已是標準配備了,那30萬其實也很不錯了。
對買方來講,只遇到仲介約3次吧,就要付30萬以上,我真心覺得蠻多的,雖然我每次的成交就是3%,但那是因為我會殺價,並不代表所有買方都會殺價,或許仲介會認為那個是我們的專業應該要賺那個錢,但是不認真的仲介更多,尤其是在簽了專任約之後,10個有八個就把你晾到一邊,非常不可取。
這邊告訴買方一個小技巧,雙代書+銀行履約保證+貸款,很簡單的,不用被不良仲介牽著走,自己成交🤝目前風險已經非常低了,不用再害怕。
我也已經有寫信建議高嘉瑜立委,應該是要檢討服務費的問題了,而不是一昧的在公設比上面做文章,降低了服務費屋況更透明,年輕人才有看房的勇氣。
增加成交量讓市場更穩健!
你可以自己賣
1塊都不用給
這不是更直接??
你討厭它~但又不能沒有它

我有買過2次/賣過一次(有經驗.但還是菜鳥等級)
但說穿了就是你不願意付出時間成本與專業成本
你有時間與專業~那你自己就可以省下這筆錢
沒時間又沒專業自然就無法避免這筆支出
就跟修車一樣~嫌修車師傅好賺~那你就自己來啊~XD
沒辦法就給人賺囉~只能乖乖付出4%跟2%

至於%數本來就可以談的
賣4%/買2%這是規定最高%數
賣3%/買1%可能是跟仲介談最低的%數
若高單價+手上土地房子一堆的賣家~跟房仲談到只剩2%賣方也有
因為"房源"對房仲很重要
%這個房仲也可以把它灌進去房價內
因為房價灌水.賣方通常都不會反對(有時還覺得自己房子價值更高了)
除非是急售的賣家
不然房價灌水~幾乎是房仲必備的手法之一(預留殺價空間.與利潤空間)
這也就是房價為為何一直往上走原因之一
因為買房不會有人不殺價的(除非是盤子)
總之房仲銷售手法確實是蠻厲害的~有很多眉角
而且跟人類心理學有關

至於房仲好不好賺~看同條路上開了3-4家房仲~就知道好不好賺了
台灣共有8千多家房仲~密度不輸超商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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