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這樣,大約十四、五年前我四伯父心肌梗塞過世,而當時其名下的房子房貸的保人是我爸,但因四伯父沒有娶,其下也沒有子嗣,突然過世無人得知其財產情況。
其財產當時由從其他兄弟的子嗣中擲筊決定誰繼承,最後由三伯父的二子繼承。
而後他將房子賣掉,但房貸並沒有繳清,導致後來法院法拍了我爸(保人)的房子。
想請問,如果以繼承財產的方式,房貸的部分是不是不會跟著繼承過去
你四伯父沒結婚沒生小孩,他過世後是他的兄弟姊妹們有繼承權,但是兄弟的小孩並沒有繼承權~你四伯父的房地產理論上無法透過繼承移轉到三伯父的小孩名下,
你說最後是由三伯父的二子繼承⋯除非是先由你三伯父繼承,他再贈與給他二兒子?
會不會是你爸自己房子被法拍了,找了個年代久遠的理由來忽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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