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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屋主反悔

父親最近看了一棟開價1700的房子
4/24下斡旋後屋主在25號同意價格1570
雙方及房仲都有在買賣議價委託書上簽名
但屋主到了27號因為其它仲介說賣太便宜想反悔

後續聽房仲表示對方如果取消
除了支付我父親雙倍斡旋金外
還要額外交付4%服務費
這樣一來一往下來屋主如果想要多賺錢
房價底價必須高於1630
但依台灣的殺價文化感覺不好脫手
想請問大家是對方房仲為了賺錢沒跟屋主算好這部分
還是我的計算方式有錯誤
謝謝大家
2023-04-27 17:14 發佈
屋主想反悔就讓他反,你付多少訂金就多拿一倍回來,只是你爸的房仲也會索取服務費(通常依約不能超過罰金的一半)

房子只要沒過戶就還是他的,原屋主想加價賣都是他的權利,以上
ttiti032tw wrote:
父親最近看了一棟開價1700...(恕刪)


有可能是房仲要你加價的話術

也可能是真的
房價是屋主決定的,真的喜歡就加價買

100多萬,貸款30年來看,過幾年就被

通膨吃掉了。


房價是屋主決定價格。
兩方都賭多 買賣不成了。
自住客首要目標,就是先買第一間房,讓你的資產不再持續被通膨侵蝕,才能真正開始累積資產。
既然自住客買房的目的是要先止漏,就不需要像投資客那樣對價格太過敏感,亦即不要想等房價最低
: 時才買 因為等待本身就是在支付昂貴的時間成本,而且你也沒有能力判斷低點在哪裡。金融市場證明過很多次了:幻想在崩盤低點時ALL IN的人,永遠只會錯過低點,因為低點的當下必然是利空和恐慌頻傳,你絕對不敢進場。

不要讓交易邏輯自相矛盾:自住客的交易週期,通常都是中長線交易,因此不要用短線交易的思維去執行長線交易: 當有能力購買房子時,就可以進場了,不用在意後面是否還有低點
從金融海嘯起持有聯發科到現在的人,已不會去計較當時是買在130元還是145元。
屋主反悔就照合約該怎麼走就怎麼走
不要被房仲給套路了
放手把這間房子跟你們沒有緣
拿回雙倍斡旋金再找下一間會比較好
4%服務費不一定真的賠,你想得太單純了
我想知道的是
屋主反悔的話
4%服務費是會成立的嗎
還是因為沒有成交所以不存在這個所謂的服務費
謝謝各位的回答
硬幫幫

房仲的話基本不能信

2023-04-28 1:06
cctop3134307

買賣合約書簽了後毀約的才要賠

2023-04-28 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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