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擬提供「長年期」地上權社宅 都更須做社宅評估
內政部正在研究相關辦法,討論地上權社宅新模式,提出20年甚至30年的「長期使用權」的社會住宅,相較於目前社宅最長只能租六年,「長期使用權社宅」相對穩定,但這涉及到《住宅法》對社宅「只租不賣」的定義修法,最近正與國產署、營建署、住都中心討論,預計農曆年後就會開始推動,希望提供買不起房的民眾更多元的租屋方案
你說真的有人會想一輩子租房嗎?
當然有
從一開始就準備當魯蛇的心態
爛泥扶不起的那種就是了
想要低於市價 來租社會住宅 最好能租一輩子
他們低於市價住新社區
有電梯有車位
比你們那些奮鬥年輕人自己花錢買老公寓 聰明多了
社會住宅開箱
4:58 秒 電腦配備用的可贊了 還要雙螢幕
當然能租多久租多久 ,
社會住宅那怕是一點品質不好 油漆龜裂 ,
補助你租便宜 , 卻又當是自己買的新房一樣檢驗 馬上申訴缺失
最好還能回到以前國宅的方式 , 直接讓我抽籤抽到 家裡集資買下
過了10年 低收就變大富翁
社會住宅本來是在幫忙孵蛋
現在內政部看似要因應巨嬰的嘶喊
想要把自己變成 巨嬰尿布
月租只要4800!六年怎麼夠過癮
可以啦
如果你40歲以下(含) 租滿六年 但生了小孩(未滿6歲) 那就獎勵妳 可以多租6 年 我同意
納稅錢是用來 給助力 不是 包尿布
周志紫 wrote:
社會住宅的角色是孵蛋還是尿布?
政府機關應該是要去市場上普查一下
雅房及套房的品質跟規格
之前甚至在泰山還是五股就有那種鐵皮工廠改為勞工雅房套房在出租的
與其由業者惡搞
倒不如由政府來興建類似的簡易住宅
由政府來出租給低收入或願意接受住屋環境的勞工..
反正那些民間出租的雅房跟套房也是一個比一個爛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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