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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子,仲介可以將賣方服務費灌在房屋總價裡去成交 ?!

故事是這樣的...

很要好的親戚(屋主,住在非六都的郊區) 最近賣房(第一次),跟房仲是簽認 "專任委託"...
屋主在跟房仲簽專任委託契約時,有明確表達因為是獨家給你們專任在賣,所以要求 "不會給予服務費" ! 屋主的認知是賣方的服務費都是於總成交價外另外付給房仲,就如同買方買房一樣都是另外給2%服務費

但是在簽委任契約時,房仲有在委任契約書裡填上 4%的服務費,並口頭表示委任合約還是要寫服務費不然公司不願意承做,至於到時候成交多少價格、服務費多少再視屋主最後希望賣的底價決定,但是委任契約裡面並沒有註明賣屋的底價價格。(屋主當時心裡想要賣的底價價格是1100,其實這價格是社區創新高的價格,屋主認為要賣出機會不高)

經過幾天房仲帶看之後,房仲表示有一組客人願意出價,很有興趣也蠻喜歡的,但目前只願意出價 1020,並用 Line 傳來買方邀約單,上頭數字寫著 1020 ,但是買方名字、聯絡方式全部碼掉! 於是就約屋主出來見面談!!

到了約定當天見面,雙方各自在小房間內與房仲討論,接著房仲第一次進來表示買方出價意願還是很弱,我們房仲還在跟他們談希望拉價上去!

等到房仲第二次進來,表示希望跟屋主確認您的賣方底價,買方要確定您真的有要賣,才願意討論是否追價!! 屋主這時也表示最起碼要1100才願意賣,這是屋主的底價,於是仲介此時拿出一張 "房屋買賣契約變更書" ,要求屋主在契約上面寫明 屋主願意實拿的價格為1100,且不含服務費、稅賦!!,於是屋主想了想,的確我希望的底價是1100,而且這會是社區新高價(高出不少),真的有人買也就算是緣分! 就簽完名後讓房仲收走!

過了許久,房仲第三次進來表示,買方想了很久也努力很久,家裡也願意幫忙出錢,所以最後恭喜成交,成交價是 1140 !! 屋主這時聽到傻眼@@ ,居然可以成交而且還是賣到超出底價不少,成交1140 !! 後來並且詢問那買方付多少服務費? 仲介想了一下表示大概 1%多...

後面成交簽約的事就不說了...

現在想問的是:
1. 房仲可以把他的賣方服務費加在房屋總價去賣嗎? 這合法嗎? (屋主認知房仲服務費都是外給不內含)

2. 因為總成交價拉高,變相屋主要多付幾萬元的房地合一稅 ! 這部分可以要求仲介付嗎?

3. 在這個成交裡,買方實際付了4.5% 服務費(1% + 3.5%),而仲介就這樣賺走51萬多 !! 這樣沒有某種程度對買方構成詐欺嗎?!


4. 如果賣方屋主跟仲介說堅持這1140應該全數是他的,是不是站不住腳,因為屋主一直認為房仲服務費應該是額外給而不是內含,但問題是當時也簽下委任契約買賣變更書,這樣會有爭議 ?!

5. 這個故事表示房仲找到大肥羊的盤子,屋主滿意、仲介爽翻、買方心甘情願的三贏 !?



補充更新: 後來與房仲確認,他們會開立40萬的服務費收據,讓我們在報房地合一稅時可以抵扣! 只是這樣覺得房仲也太好賺! 從接案五天就賺進40萬! 我們持有超過五年還賺不到80萬...而且這樣變相炒高房價阿!!
2022-03-05 14:28 發佈
響食樂 wrote:
故事是這樣的...

很要好的親戚(屋主,住在非六都的郊區) 最近賣房(第一次),跟房仲是簽認 "專任委託"...
屋主在跟房仲簽專任委託契約時,有明確表達因為是獨家給你們專任在賣,所以要求 "不會給予服務費" ! 屋主的認知是賣方的服務費都是於總成交價外另外付給房仲,就如同買方買房一樣都是另外給2%服務費。

但是在簽委任契約時,房仲有在委任契約書裡填上 4%的服務費,並口頭表示委任合約還是要寫服務費不然公司不願意承做,至於到時候成交多少價格、服務費多少再視屋主最後希望賣的底價決定,但是委任契約裡面並沒有註明賣屋的底價價格。(屋主當時心裡想要賣的底價價格是1100,其實這價格是社區創新高的價格,屋主認為要賣出機會不高)

經過幾天房仲帶看之後,房仲表示有一組客人願意出價,很有興趣也蠻喜歡的,但目前只願意出價 1020,並用 Line 傳來買方邀約單,上頭數字寫著 1020 ,但是買方名字、聯絡方式全部碼掉! 於是就約屋主出來見面談!!

到了約定當天見面,雙方各自在小房間內與房仲討論,接著房仲第一次進來表示買方出價意願還是很弱,我們房仲還在跟他們談希望拉價上去!

等到房仲第二次進來,表示希望跟屋主確認您的賣方底價,買方要確定您真的有要賣,才願意討論是否追價!! 屋主這時也表示最起碼要1100才願意賣,這是屋主的底價,於是仲介此時拿出一張 "房屋買賣契約變更書" ,要求屋主在契約上面寫明 屋主願意實拿的價格為1100,且不含服務費、稅賦!!,於是屋主想了想,的確我希望的底價是1100,而且這會是社區新高價(高出不少),真的有人買也就算是緣分! 就簽完名後讓房仲收走!

過了許久,房仲第三次進來表示,買方想了很久也努力很久,家裡也願意幫忙出錢,所以最後恭喜成交,成交價是 1140 !! 屋主這時聽到傻眼@@ ,居然可以成交而且還是賣到超出底價不少,成交1140 !! 後來並且詢問那買方付多少服務費? 仲介想了一下表示大概 1%多...

後面成交簽約的事就不說了...

現在想問的是:
1. 房仲可以把他的賣方服務費加在房屋總價去賣嗎? 這合法嗎? (屋主認知房仲服務費都是外給不內含)

2. 因為總成交價拉高,變相屋主要多付幾萬元的房地合一稅 ! 這部分可以要求仲介付嗎?

3. 在這個成交裡,買方實際付了4.5% 服務費(1% + 3.5%),而仲介就這樣賺走51萬多 !! 這樣沒有某種程度對買方構成詐欺嗎?!

4. 如果賣方屋主跟仲介說堅持這1140應該全數是他的,是不是站不住腳,因為屋主一直認為房仲服務費應該是額外給而不是內含,但問題是當時也簽下委任契約買賣變更書,這樣會有爭議 ?!

5. 這個故事表示房仲找到大肥羊的盤子,屋主滿意、仲介爽翻、買方心甘情願的三贏 !?


這部份是對一般大眾..

1.可以..只要不超過法定的上限(買方+賣方不超過6%)..不過這點需要和賣家事先言明..畢竟多加錢多稅金

2.可以要求..如果沒有事先言明..那仲介可以拒絕..

3.沒有..他賣你1140..你同意就是同意1140..那錢仲介和買家怎麼去算..是他們之間的事

4.看合約..沒有任何一個仲介敢在事先不言明下..就自作主張的把仲介費算入房價中才對

5.沒有什麼盤子..問題是價錢..不管買方付了多少..他同意的..那他就是認命的付錢..不是嗎??


這部份對你親戚

現實上..你親戚的合約..上了法院..1140你親戚拿..4%仲介拿..

為什麼

因為合約這樣寫了不是嗎??
teyu1117

爽都給你爽就好了,去買股票每天都股神賣到最高點?幫你賣到你想賣到的還想從仲介費多抽,不要太過分!!! 投資客都沒你們這麼貪!!

2022-03-11 10:53
pcgodhome

說自己不是投資客的最難搞 貪得無厭、不上道

2022-03-11 23:11
您講的這些算法,在下從小聽長輩在賣房時,都是這麼算的.基本上都會算我要 “實拿多少”,加上賣方應負稅負,仲介費,等一些其他的費用,就是合約最低成交價.至於仲介若能將最低成交價再拉高,多出的部分怎麼分就另外說了.

之後賣方就是要如數收到這些款項,再去繳稅,付仲介費.

你親戚如果認為最低成交價 1100 是含未來他要給的仲介費,那是他佛心.

家裏親戚有人也是在看房,仲介開出的價,也是如此說的,開價就是 “賣方實拿 (賣方進價+實賺價差)+ 合一稅 + 仲介費...."

這根詐欺不詐欺,沒任何關係.
響食樂 wrote:


難道就不能說如果高於 1100, 那高出的部分我要對分嗎?


可以

麻煩合約拿出來

寫上去

你想寫只要成交..仲介要付你4%成交費也行

反正你找的到仲介簽都行

問題來了..

你合約寫什麼??

4%的服務費有沒有

1100的實拿金額有沒有

你不用管成交是多少

你就看你的簽約的內容就好

你是想實拿1100還是付4%

你自己簽的名..你選一個啊
響食樂 wrote:
5. 這個故事表示房仲找到大肥羊的盤子,屋主滿意、仲介爽翻、買方心甘情願的三贏 !?  

賣房子本來就是先說好賣家要實拿多少
超過的部分是仲介努力的成果
不要怕人家賺

你已拿到你要的價格了不是嗎
響食樂 wrote:
故事是這樣的...很(恕刪)
不知道該說些什麼...都簽約了
4. 如果賣方屋主跟仲介說堅持這1140應該全數是他的,是不是站不住腳,因為屋主一直認為房仲服務費應該是額外給而不是內含,但問題是當時也簽下委任契約買賣變更書,這樣會有爭議 ?!

——————》
合約寫的清清楚楚到底想表達什麼??
辛苦幫你賣房、能到達條件是他的努力、本事!不是嗎~
teyu1117

就是想賣到最高點,自己判斷稍微低了點,就想凹仲介,簡直笑話。想必這位仁兄賣股票都想賣到最高點,標準韭菜心態。在那邊簽個名就賣到社區最高價,屋主才是最爽的

2022-03-11 10:55
我覺得應該合法
響食樂
響食樂 樓主

沒關係~我會再去查查法規與請教法界人士意見~謝謝大家意見!

2022-03-06 0:07
小俊俊

響食樂 仲介犯背信罪

2024-06-11 1:23
要人家服務,給人家賺很正常,不然就自己賣,畢竟你也有用到人家的資源,只是當下奇蒙子問題,不要覺得賣出是理所當然,把人家的努力埋沒了,沒他的努力可能還賣不出去。
響食樂 wrote:

沒關係~我會再去查查法規與請教法界人士意見~謝謝大家意見!


為什麼自己的事..要一直說我親戚呢??

因為你後面的回文和留言

感覺你就是當事者的身份在為自己出聲

一點都不像是親戚的事-0-

還是親戚是指你父母啊



法規上有沒有規定..旦如果你真的有錢..花錢找律師..律師會跟你講一堆你不懂的玄學

那..你就要付錢了..聽律師講話也要付錢的..如果講完你要上法院..在付一次律師費

結果最好結果就很簡單..4%..一切照合約來走.不要說什麼合約上的4%你沒同意.

約是你們自己簽名同意的...那律師有辦法把白紙黑字給凹成無效..

我只能說真的好棒棒..你真的找對人了=-=

旦那機率..很小..最大的可能是律師拿了律師費後...你們還是輸..而且付出會不光是那40萬
響食樂
響食樂 樓主

沒關係~親戚賺錢很辛苦~也想弄清楚,否則以後當買方也都是傻傻可能付到 6% 服務費~~

2022-03-06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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