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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金是總房價百分之 3,滿多的。照道理,訂金非簽約金。雖沒規定一定要多少,通常幾萬元或百分之一,誠意就很足了。
建議您是否能直接在建商處,一次完成簽讓渡約,付款與換約。只有在建商處完成換約,拿到建商蓋章,換成你的名字的合約正本,才算大勢底定。
還有一個前題,這個建商是有信譽,可信任的建商。
omniyeh wrote:訂金是總房價百分之 3,滿多的。照道理,訂金非簽約金。雖沒規定一定要多少,通常幾萬元或百分之一,誠意就很足了。
應該是己付建商金額的百分之三。
omniyeh wrote:
建議您是否能直接在建商處,一次完成簽讓渡約,付款與換約。只有在建商處完成換約,拿到建商蓋章,換成你的名字的合約正本,才算大勢底定。
這就是換約的奧妙之處了,要到建商那完成換約,建商要準備新的合約,三方要喬好時間...
這需要一點時間,沒給訂金,口頭約定,表示到真正換約都有變數。
若買方覺得,這變數無所謂,當然可以這樣做。
我曾經跟一個屋主談好條件,約好隔天早上簽約,等到隔天早上出門前接到賣方電話,昨夜有另一買主加價簽走了。得到的補償就是賣方"抱歉"兩個字。
假設原預售屋是總價 1 千萬,原訂戶已支付建商訂金+簽約金+部分工程款假設約 100 萬。他要讓渡樓主您總價 1200 萬好了(賺 200 萬),也就是收您 200+100 = 300 萬讓渡此合約。
如果他要求簽讓渡約訂金先付 1200 萬的百分之 3,那就是 36 萬,那真的很高,沒去找履約保證,樓主風險不小。何況仲介事成後可能要向您抽個總房價 2% 傭金,除非他肯在讓渡約中簽違約賠償的保證人,否則這錢仲介也太好賺了。
如果是己付建商金額的百分之三,那才 3 萬元,就小意思了。
如果是您要付他的 300 萬的百分之三,那 9 萬元,也還算是行情之內。
請了解,讓渡約是您與原訂戶簽的,建設公司立場,在未完成換約手續前,建設公司是不予承認的。
所以訂金最好不要超過 10 萬,因為 10 萬損失的風險,一般人還承擔得起。
但是訂金低,也有可能,原訂戶找到願出更高價者,那他可寧願毀約賠你錢,也要賣給另出高價者。
買方求保障.需檢驗賣方的權狀/身份證
1.見範例.房/地權狀.它登記(所有權人)
2.確認賣方.是權狀所有權人.你才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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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我不敢碰.你還碰換約.
你在店內與屋主簽約.付定金
1.沒有權狀.你怎知他是屋主?
..如果此人非屋主.你要找誰賠
2.你與這個屋主簽約有效嗎?
..房仲/屋主都不是建商
..買預售屋要找(建商)簽約
..如樓上所言.建商沒與你簽約.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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