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權狀遺失,如何處理?會被利用嗎?

會被有心人拿去做壞事嗎?該如何自保?報遺失嗎?謝謝
2021-01-21 5:4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屋權狀
如果身分證.印章也不見. 小心被過戶... 快去申報遺失...

1.親自辦理:請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鑑證明、印鑑章、登記申請書、切結書(敘明滅失原因)等文件至土地(建物)所屬之地政事務所櫃台辦理收件。(申請人如不檢附印鑑證明,應提出國民身分證正本,經本所指定人員核符後,當場於申請書或切結書內簽名。)
2.委託他人辦理:檢附申請人之印鑑證明、身分證明文件、蓋妥印鑑章之切結書(敘明滅失原因)、登記申請書(記明委任關係),由代理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印章至土地(建物)所屬地政事務所申辦。
3.收件後由承辦人員審核無誤後即予公告,公告期間為30日,如無人提出異議,於公告期滿後即補發權狀。
最好連印鑑證明也一起進行變更.. 千萬別用與之前一樣的印鑑章.
chliju wrote:
會被有心人拿去做壞事(恕刪)

你可以去重新申請,順便改我名子,放我這裡就不會不見了
這麼重要的東西不見應該是google怎麼處理,
而不是上01發問然後等回覆....
努力翻找一下
要先確認是不是真的不見~
這種東西不至於亂放吧?
除非多到~
想想是否還在貸款中?
或是有設定抵押之類的~
報失~重辦新證~證明舊版作廢~小心收藏~證件印鑑分開放(妨內賊)!!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