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家有一塊停車場
除了要更新停車合約
不然平時不會過去 (這是2018年街景圖 抱歉隱藏位置 不想引發額外事端)

結果前天2020.9.9經過時看到了非常震驚的一幕



挖塞
原本右邊的空地
不僅自己生出了遮雨棚,連道路高底差的地方也自動長出水泥了捏
原來九月九號這麼神奇阿
連這個都能自己長出來呢
.
..
...
....
.....
才怪
帶著震驚與生氣
我把車子開了上去停好
準備去找找到底是誰幹的好事

一番詢問鄰人得知這些東西是2020.9月初也就是上星期剛蓋好的
正找不到竊占人時
始作俑者自己跑了出來
說我怎麼可以亂停
我壓抑住當下非常想殺人的情緒
說明了右邊這塊土地是我們2019年從國有財產局標來的
(我們停車場有兩個地號 右邊這空地原本是國有財產局的)

然後就開始討論到底是發生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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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占人是住在對面的人, 他配合的M代書跟他說 : 那一塊是國有地 ,你先去把它佔著 , 以後國有財產局來問時你再付租金就可以了.
他沒想到的是這塊已經是私人地而且剛蓋好就被我發現.....更慘的是他已經犯了竊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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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
開始討論怎麼解決
我初步跟我們配合的S代書討論
目前有兩個選項 :
1.報警後叫他馬上恢復原狀
2.我們出一萬八買斷他弄的這些東西, 然後停車位租他, 半年一簽, 一個月1千5
(他自稱那些東西花了10幾萬..不過關我屁事..我們1-3年內那邊可能要自地自建, 他弄這樣根本就是在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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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劣分析:
第1選項 :
簡單明瞭不留情面 , 法律面沒問題 , 社會面後續可能會有一些麻煩, 挾怨報復之類
第2選項 :
原本想說不買斷, 土地租給他, 要收回時再提前一個月請他拆掉, 不過跟代書初步討論這種作法牽涉到上面的地上物非我們所建造, 後面很可能會出問題, 所以偏向買斷他弄的那些東西, 但是講難聽一點, 我們原本就沒打算要用車棚那些, 到時要蓋房子時那些拆掉也是廢鐵價, 一年才收他個1萬8租金, 如果我們年內就打算蓋房子, 那些損失不就要我們自己吞, 還給他停免錢的勒, 森氣氣 !
總之買斷這方法還在構思文書方面如何做的完善並有法律效力, 防止又有後顧之憂, 請有經驗的大大給個提示吧
不然真的好煩阿
感謝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