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以後取得的建照
雨遮、露臺不計坪也不計價
但好像也有人說露臺的部分只會行情計價約1/2或1/3
那我想問的問題是
今天我談的這間透天建坪約55坪 假設開價20萬好了
是否55坪內扣掉3樓後面露臺(假設是6坪好了)
55-6=49 只有49*20萬的價值嗎(對買方來說)
剩下的露臺6坪就是1/2或1/3計價 或乾脆不計價?
該案之前一期蓋的是完整三樓透天沒有露臺
這期蓋的把三樓後面改成露臺
其他大致上變化不大
不知道這樣的議價方式是合理的嗎?

另外議價
用建商開的單坪價格去議價跟直接談總價
各有甚麼優缺點嗎?
我目前是用單坪開價在比較附近這近幾年內的實價登陸單坪價格
做比較後大約合理的價格
是開價的8折多一點
不知道是否估算的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