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房子的問題眉角,如果有適合的地方詢問請大家指教:
我要買一間500萬以內的中古屋,掛在我娘家爸爸名下,爸爸年紀大,我貸款最多只能15年,每年的房屋稅、管理費都寄娘家,我全額自付。
一、 娘家本來就有間市值500萬上下的房子是我故鄉成長地方,未來我兄弟可以和我爭我目前欲自購的房子嗎?(娘家財產我目前沒有太大意願分到,我只要我自己的房子)
二、我娘家是建議掛爸爸名下,借據500萬給我(?),但我怕這筆債款會讓國稅局牽動到夫家知道,這種借據能藏嗎?
三、 將來父母不在,這間房子還給我時,有沒有「贈與稅」的問題?國稅局那邊要如何說明及辦理?
所有付款收據、帳單我都會保留,但是不知道能不能排除上述的問題?請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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