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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所有權狀的老屋如何改建較好?

老家是一棟磚造平房,建於民國40-50年間,座落於鬧區大馬路邊,
沒有【房屋所有權狀】,也沒有【房屋稅籍證明書】,
只有土地所有權狀和地價稅單,
但有門牌、有電表。

因平房多處已倒蹋、荒湮漫草,
請問若要改建,

1.先以現有破房子去辦理建物保存登記,取得權狀再改建,
還是
2.先拆完房子,重新建新房子申請新權狀呢?

兩種方法的利弊得失為何?

謝謝各位大大!
2020-03-02 17:17 發佈
當然是2,可直接拆,不用申請,水跟電要保留,當工程臨時水電
要是錢很多,很閒,不怕煩,選1也沒反對你
先登記,那要拆,要申請拆除執照,有拆除執照就要報環保局,一切合法來,就要委託合法業者,多事又多貴
拆完又要去滅失建物.....
沒事找事做
mose2075 wrote:
老家是一棟磚造平房,(恕刪)
已私
選1:

較麻煩,

但有機會以老房名義申請危老獎勵,

能蓋出1.2~1.4倍容積的房子。



選2:

不麻煩,

但僅能蓋出1.0倍容積的房子。



各地容積率一覽表
mose2075 wrote:
老家是一棟磚造平房,(恕刪)


記一下,好問題。
五分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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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的好處4樓說了,但2的缺點少了一項:建築線,臨路房子改建都要面臨,如果地不夠大夠深,房子可就真的不好建了。
mose2075 wrote:
老家是一棟磚造平房,(恕刪)


土地很大
選2

土地不夠...選1

QQ~
cougar2015 wrote:
已私(恕刪)


猜測,你應該是專業的。

我的想法是,先察一下地目,及土地使用區分,看看建蔽率及容積率。

在鬧區大馬路旁,猜測應該是可以蓋房子的建地。

若是,那就有多種考量了!
借版詢問一下各位大大
小弟家也是磚造平房
民國77年建造 也沒有房屋所有權狀跟房屋稅籍證明說
地目是農地
目前家中人口數量持續增加中
有打算全部拆掉重建
卻不知道該如何開始處理相關的申請
再麻煩各位大大協助解答
謝謝
借版詢問一下各位大大
小弟家也是磚造平房
民國77年建造 也沒有房屋所有權狀跟房屋稅籍證明說
地目是農地
目前家中人口數量持續增加中
有打算全部拆掉重建
卻不知道該如何開始處理相關的申請
再麻煩各位大大協助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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