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家,我幾年前買了一塊建地(持有權利1/8)目前鐵皮簡易倉庫,即同一地號有其他持有人持分,其中有6位登記日期均為民國36年X月XX日、登記原因:總登記。其中只有一位OOO於107年X月XX日起由XX縣政府列冊管理外,其他5位沒有訊息、找不到人。地址也都是寫以前的日本番號地址「OO鎮XX里XXX號。
詢問其中的劉家宗親,說這幾位都已經百歲去了,其中二位沒有結婚、沒有子嗣。
我想要請問的問題是:
我可以根據「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列冊管理作業要點」第3點第二項
(二)地政機關因管理地籍、規定地價、補償地價等作業所發現或人民提供之土地權利人死亡資料。
1.到地政事務所反應,請他們公告辦理繼承登記、列冊管理嗎?(這樣好像才可以找到其繼承人、或其他處理方式)
2.又其中文字提到「或人民提供之土地權利人死亡資料」可以由一般人民到地政事務所口頭說明提供嗎?或知道如何進行找到其繼承人?
以上就教各位,謝謝
DESHUN wrote:
樓主 的目的 是想要(恕刪)
謝謝
1.最終有想要取得整塊土地,面積不大、就在我住家對面,想要作為農具倉庫跟車庫。
2.列冊管理只是希望能找得到繼承人、洽談整合或購買、或走向最後的拍賣合法取得。
ccfa1237 wrote:
謝謝1.最終有想要取(恕刪)
嗯 如果是這樣
那 總共 有 六個 被 繼承人 (我想 這些人 應該 都過世了)
如果 樓主有意思 想要 吃下來 的話 只能長期 抗戰 了
一個一個 慢慢解 而且 也不一定能全部 成功
如樓主所言 其中二位沒有結婚、沒有子嗣 有可能 無繼承人
要先看看 相關 戶籍資料 判斷 有沒有人可以繼承
如果真沒有 那只能 申請法院 申請 遺產管理人
另外 看能不能 用你自己 共有人名義 去調 其他共有人 戶籍資料
原則上 繼承登記要先 處理好 才能談其他
如果最後 能湊到 超過2/3 持分 或者 持分及人數都過1/2 去用多數決方式去處理(土34條之1)
以上 就樓主所 提供資訊
樓主可以 找 專業 地政士 去評估 你要花的時間 金錢 符不符和樓主 的成本跟效益
我想 最省事 省錢 的 作法 是 等待 拍賣 吧 只不過 時間 列冊15年 ..............................而且 我想 也不是15年 期限一道 就馬上拍賣 很漫長一段時間
不過 如果 到時 法令沒改 樓主 有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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