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千金難買好鄰居,如果不過份的話...盡量忍讓,一撕破臉就一輩子!!哪天太過分了,記得第一件事是...錄影蒐證.因為這種鄰居糾紛難告!!我只問...撕破臉了,圍起來了,他養貓狗,光是"氣味聲音"你就受不了.(他說我有定時清理,貓狗叫也是間斷不連續!!)
rina0955 wrote:已蒐證,我摩托車靠邊...(恕刪) 這種惡鄰居,就是吃人夠夠,一般共用部份是一人一半,看有無管委會,找出實質證據.最好是中間隔起來,井水不犯河水,不然以後還是會侵犯過來,沒完沒了的.
看你的圖,你們分戶地界線並沒有劃在牆心,而是每戶都有一面完整的牆,然而也使用了鄰戶的牆,照這樣來看,牆是他的並沒錯,而你也有一片牆在另一邊,停車位雨遮是二工的,它的柱子才是於地界線上一人一半,牆則是完全落在鄰居地界內,而你跟你的另一邊鄰居也是一樣關係想必你和你的鄰居個性都是比較計較的,不過鄰居不必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