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要簽約了,其中有一條是這樣的:買方同意自賣方通知交屋日起,無論買方是否遷入,本戶之水電費和其他稅費用,其費用單不論開頭是否為買方,皆由買方付擔。我的疑問是開頭是否為買方,這有可能是什麼費用呢?這樣是合理的嗎?
RICO2606 wrote:最近要簽約了,其中有...(恕刪) 我沒搞錯吧?請問它們需要多少錢?它佔你的房屋總價幾%?千分之一? 你就斤斤計較.為何你不煩惱公設款呢?它佔總價的1/3,這才是大錢https://reurl.cc/W44L2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