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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仲介應該很好賺吧

房東收半個月服務費、房客收半個月服務費,感覺真的滿好賺的。利用資訊不對稱向房客收仲介費,成本頂多就是591廣告費,這樣月入十萬應該不是問題,我都想考營業員證照了。有沒有租屋仲介可以分享工作心得?
2019-08-21 15:26 發佈
學生套房
半年租約:房東1/2月租,房客1/2月租
一年租約:房東1月租,房客1月租

591租屋網可以經營起來
就是房東和房客不爽給仲介賺
(其實591裡面6/10都是仲介PO的)
仲介也沒哪麼好做
首先要拿得到房東的委託書
再來要帶房客看屋
常常跑了好幾天都沒有簽成一個案子
簽成一個案子還得跟房屋公司分傭金
你只看到前面
卻沒看到後面
留意留意
ken299629 wrote:
學生套房半年租約:房...(恕刪)


怎麼可能各收一個月服務費,法規是最多只能收1.5個月吧?
Amos0718 wrote:
你只看到前面卻沒看到...(恕刪)


後面是什麼?
Object 252U Defender worte:
怎麼可能各收一個月服務費,法規是最多只能收1.5個月吧?

應該是我記錯了
Object 252U Defender worte:
感覺真的滿好賺的




是不難賺啦, 而且租屋市場速度都很快, 所以也能賺很快



但是,

有可能 你接的案子 都在你花錢做廣告後 被別人租掉

也有可能 成交後, 房客說 這邊壞掉那邊壞掉, 然後房東都不處理

所以房客整天打電話煩你

或是房客不繳租金, 房東整天打電話煩你



如果 很 好 賺的話

那應該租屋仲介 比 賣屋仲介更多才對
xxxxx26 wrote:
嗯是不難賺啦, 而且...(恕刪)


確實,如果同一個物件很多業務跑,被其他業務租出去那真的是浪費很多刊登費。
租屋可能只是附帶服務,
最好能接到屋主出售的委託案。
與屋主長期維持良好的關係,賣不掉,先出租,這時只是權宜,不是主要收入來源。
有網友提到「後面」,應該指仲介所付出的努力。
好賺? 我以前當仲介,碰到要租屋的房東,我都叫他去登591自己找。
除非他不住附近不方便帶看,才勉強接下,當作是做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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