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可惜昨天修法只有部分通過,失去修法的精神與目標。在台灣這邊土地上,立法者同時具備既得利益者的角色,使得修法成效不彰。少數立場堅定的立法者還是無法撼動行政機關及多數立法者的一意孤行...
修法的目的是希望透過資訊透明市場機制及政府查核來達到公平正義,還是可惜了...希望未來能見到曙光。
01這裡沒看到什麼文章來討論...有點訝異。所以特別來分享。本人僅就修法進行分享,沒預設多空立場。謝謝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83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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