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一下資料 大概說是:為什麼有人要收購道路用地?因為建商要蓋房子,需要使用容積移轉獎勵來降低成本,會收購道路用地的一般有,土地開發公司,房仲業者,個人投資客,建設公司,但最後也都是賣給建設公司,因為幾乎也只有建商才有容積移轉的需求。那開發公司除了上面原因收購才有賺頭!那收購其他人鄉下或未開發土地有利潤賺嗎!請版上高手解惑?如果開發公司買去說過路要跟他門買是否合法?
買道路用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捐贈給政府可以用來做容積轉移,這樣建商可以蓋出更多的樓地板面積,賣更多的錢容積轉移各地方規定不太一樣,而且移入容積是有上限的,而且也不可能捐鄉下的道路地轉移市區的房子,要同一都市計畫區才有可能以上是正規的做法不正規的就買下別人門口畸零地,道路地,然後圍起來索取高價通行費.,或是高價賣地,最近上新聞的台北華城社區的自來水加壓站就是這樣
wisdom938 wrote:我看了一下資料 大...(恕刪) 現在法令和案例對個人的私人財產保護的很周到,(地主民代,你覺得他們會定下不利地主的法令?)就照我之前做法就好...我把50坪道路只留下切割好的3~4坪單人可通行的道路的情況下,你覺得那些覺得不方便的人有資格提告嗎?在有"允許行人通過"的情況下。結論就是這麼簡單...不過因為跟鄰居關係目前還可以,等哪天再遇到那邊哪個犯賤的住戶囂張的要求我提供免費私人土地給他們停車的話,我就會直接拿出殺手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