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是大約38年前把半磚半木的老舊屋打掉,著實的打了地基建起來的,
當時隔壁是空地(我伯父的),再隔壁是老鄰居;
我們就兩鄰居中間隔了一塊空地。
大概過了10年後,伯父把他的地也蓋了起來,而且他很幸運直接使用了我們兩戶的牆...
也就是說,他直接把前後補起來,蓋2樓,房子就完成了,超省,連地基都沒打,房子裡面也沒有鋼筋樑柱。
幾年前,伯父把這房子賣了......
買下的人改了房子,
他把原本的老舊捲門拆了,然後裝設新的電動捲門把騎樓封住,
1)因為把騎樓封住,所以騎樓地方他用水泥在左右兩戶中間又蓋了牆..(請看圖2)
2)又在左右鄰居施工時做的柱子上貼了一些白磚塊,還設了一個電表(兩邊柱子都不是他那房建的)。
以上這兩點是確定使用了左右兩戶的產權
因為我也不知道我那個總是好好好噢噢噢的懶惰父親當初有沒有主張什麼,問他他也沒有說什麼。
新住戶是一對幾乎沒出門的老人家,孩子買這間讓他們養老用的,孩子也不住這,所以雖然是隔壁鄰居但是幾乎沒有交情..
基本上這些都不是什麼大事情,我比較擔心的是以後的事情
想問一些產權問題,
1)若他們家要增建3樓,該如何要求他們不可以使用到我們2樓樓頂介於兩戶之間的女兒牆?
2)有什麼事情是我們現在要先預備好的文件,或者主動先聲明給他們的東西來保障權益?
我怕的是若他們先建了3樓,等我們要去建的時候還要去請他們給某種同意..
如圖,右邊是我老家
照片上看起來他好像兩旁是自己建的牆,事實上那只有外推的陽台而已,陽台以後的女兒牆是左右二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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