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合約到期一年以上,房客並沒有來續簽,在2018年就到期了。
家人當初有請他來續簽,但都被推脫掉,家人就想說有繳房租就算了,這樣一天過一天
在近期,房租已經拖欠三個月以上沒繳
人也連絡不到,電話不接,在門口貼紙條也立即被撕掉
因為用柔性勸導的,每天打電話傳簡訊,這幾天去貼紙條
完全避不見面的狀況
(但他是繼續住在裡面的,管理員都有看到他)
感覺這種方式完全沒用..想說繼續拖下去也不是辦法
家人是那種一件事情懸著就會每天很煩躁的
目前家裡面氣氛都不太好,因為這件事情的關係= ="
我就想說是不是要採取一點行動
(但我還沒跟家人提,先上來01請教XDD)
目前家人是心態是
不想再租給他了,只希望他趕快搬走
我現在是這樣想的
柔性的完全沒用,就要跟他來硬的,真的不能再拖下去
家裡少了這筆房租收入是有差的...
請問:
簡訊+門口張貼紙條,告知對方最後寬限七日
如果不出面解決就進去換鎖的方式並且清空房屋
這種處理方式是否可行..?
如果不行的話,是會犯上什麼法嗎..?如果只是罰罰錢的話...
然後走法院等強制執行一整個流程下來
好像要六個月以上...那真的太久了...這件事情現在一定要趕快處理好
有沒有什麼好的方法...感謝各位先進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