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
出租7000 就沒人分得3500
A住~表示他要付出3500元(他分得7000/2 = 3500元~但這3500他要繳房租)
B沒住~表示他要收到7000/2 = 3500元
沒住收~租客9000 每人可分得4500 比3500元多1000
但少那一千~算是租給自己人的優惠....還算合理啊~
cindy063943 wrote:
想請大家發表意見
跟朋友合資買房,現在想請問收租的問題
房子總花費220萬 ,出租7000元
A 沒出頭期款,但是背110萬貸款
月繳貸款6500+(住這邊)承租3500=9000
B 出了頭期款110萬
沒有住,月收3500元
———請問以上合理嗎?
再請問
如果現在A想搬走,
想出租給陌生人租客爲9000元
那租金如何分配才為公平呢?...(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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