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各位專家
第一、如果房子是兄弟一起出資購買,同時也是共同持有(不考慮第三個人),如果共同持有的其中一方,出事了,負債了,會連累到另一個導致房子被法拍或是被徵收嗎?
第二、如果共同持有的其中一人拿房契去貸款也可以貸過去嗎?還是要雙方同時出現?如果可以貸款過去,但是貸款還不出來,會讓房子被法拍嗎?
小弟最近在看房子,但是家裡大人說要兄弟一起集資買,但是兄弟總是會有撲龍共的時期,深怕被連累,所以要請教各位以上這些疑問
奔跑小春子 wrote:
第一、如果房子是兄弟一起出資購買,同時也是共同持有(不考慮第三個人),如果共同持有的其中一方,出事了,負債了,會連累到另一個導致房子被法拍或是被徵收嗎?
第二、如果共同持有的其中一人拿房契去貸款也可以貸過去嗎?還是要雙方同時出現?如果可以貸款過去,但是貸款還不出來,會讓房子被法拍嗎?...(恕刪)
〉〉〉
1.會被法拍,最近就處理幾件分割債務人共有財產
準備拍賣事件
2. 民間私人借款,可以只設定債務人持分不動產部分
〉〉〉
以前我一位同事,他們家就是你提的方式
兄弟丶父母共同努力買房
最後達成大家都有房的理想
前提是大家感情都很好
而且賺錢多的,要能夠不計較,多付出一些
如果版主的兄弟是撲龍共
還是兄弟登山,各自努力
一半就是各有一半
當然可以各自借款 但如果是銀行另一人要當保證人 地下錢莊就不用
設定什麼的 不用過戶 就可以把房子一半權利轉讓他人了 不用經過你同意
因為你只有一半 沒動到你的"份"
而且另一方欠款 當然你會受牽連 當然地下錢莊只會要你的房子
不會要你命 不過你要房子 就只能還款 或被法拍
法拍是以債權人(借出款項的人) 向法院提起 請求債務人(欠款人)還款的
你有優先購買權 沒買的話 就按法拍價格扣除執行費用 所欠貸款 借款人之後
才會算你的份 如果房屋價值300 欠了350 你就沒份了 反而你賠150萬
不過沒有人會想買一半產權的法拍屋就是了...
同理 你就算要賣房子 有欠款 別人也不會買
一定要持有人都同意 且無欠款產權完整才會有人買
想信我 我被我哥 搞瘋了 絕對不要共同持有
除非你想未來20年以上 對你哥"負責" (負債)
P.S我是很長沒工作那個 但是我哥是有工作 卻到處亂搞亂借錢 每次都是我要還款
每月9100~25000 我都還過 最近他是欠每月6萬利息(20%) 借了250萬地下錢莊
趕快簽專任把房子賣掉 期間還拜託立委 忍氣吞聲去看地下錢莊那個做"代書"的醜陋的肥豬臉
結果我哥還跟牠麻吉麻吉
"設定"是這樣 不用管房子價值多少
假設價值300萬 地下錢莊就可以設定成600萬 那我就是借你最多一半300萬
因為你只有"一半"產權
所以假如怕你哥亂借錢 可以先去自己設定成更高的價錢 地下錢莊把權狀調出來發現無利可圖就不會借錢了
只是要花錢給代書就是了
多多空空 wrote:
不過沒有人會想買一半產權的法拍屋就是了...
...(恕刪)
>>>
這句話 ,我持保留態度
持分的不動產 , 確實不容易拍定
但是 ,只要價格夠低 , 還是會有人去標下
標下後 , 拍定的人成為不動產共有人之一
他可以聲請拍賣共有物 , 連同共有人的持分一起拍賣
當然共有人一樣有優先承買權
實務上 , 現在的法拍市場 ,就常有父母過世後
子女繼承的不動產
因為共有人談不攏價格 , 由其中一人買受
然後房子可能由子女中的一人占用 , 也不願意付租金給其他共有人
最後就由共有人聲請法院以不動產無法分割
聲請拍賣共有物
>>>
引民法824條第二項:
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或以
原物之一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他部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
第 824 條
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
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或於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
履行者,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命為下列之分配:
一、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但各共有人均受原物之分配顯有困難者,得
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
二、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或以
原物之一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他部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
以原物為分配時,如共有人中有未受分配,或不能按其應有部分受分配者
,得以金錢補償之。
以原物為分配時,因共有人之利益或其他必要情形,得就共有物之一部分
仍維持共有。
共有人相同之數不動產,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共有人得請求合併分割。
共有人部分相同之相鄰數不動產,各該不動產均具應有部分之共有人,經
各不動產應有部分過半數共有人之同意,得適用前項規定,請求合併分割
。但法院認合併分割為不適當者,仍分別分割之。
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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