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地約13戶 千坪 可蓋 14樓
祖母留下的地 約45坪 我家持份1/3 約15坪 用危樓合建 容積給1.3
條件1. 買賣附買回
土地一坪45萬收購約668萬 可先拿7成現金(馬的....土增稅要繳100萬....)
剩下3成 當以後要買回房子的訂金 蓋好後可分房
條件2. 土地不用過戶 直接參與合建 但要等10年 蓋好以後分權狀29.6坪房子+0.8車位
1與2 以後都有房子可分(29.67坪 0.8車) 好像先拿錢先贏....
鄰居講了合建講了20年未成.. 前10年 有大間建商來講是分33坪
10年過去隔壁鄰居當釘子戶 講到祖母輩過走了 還談不攏...
房子是磚造木柱 庭院內還有古井的老房子 位處汐止的某街內
這家建商收購土地 表現出非蓋不可的決心.....
仲介來說 基地靠馬路邊的土地 建商已完成收購
本來自己要蓋7樓來賣的 他們介入來講 我家這邊可以一起蓋
請建商弄大塊 可蓋到14樓
我家這塊之前是講都更 講到99% 但那戶釘子戶要多拿
別的住戶看到也要多拿
有間鄰居同意後又反悔跑去撤案 變95% 這 一拖就是10年 把那大間的上市建商嚇跑
所以這次用收購的土地的方式 讓參與的人跑不掉 權利都有保留
我覺得買賣附買回 這方式 用來合建很好 可是也怕土地被騙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