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狀況有點複雜,我盡量簡單說明如下
我家房子目前在我母親名下大約還有900萬的貸款,家裡最近有600萬資金需求,且每月繳交貸款金額很高
因此原本想考慮增轉貸,除了額外向銀行借一筆錢,並協商增加繳費期數
但是因為我母親目前已經退休,且有一定年紀,因此能夠增轉貸的空間有限
但如果將房子轉讓給我,由我去申請增轉貸,又會產生贈與稅的問題
所以不知道能不能夠以買賣的方式,我來向銀行貸款,向我母親買房子解決這個問題
但目前困擾這部分該如何作業?
1.因為二等親內好像必須要有金流證明往來,如果我承接家裡的貸款這樣算是金流證明嗎?
另外其中的600萬銀行撥款後,我會拿給家裡,這樣也算嗎?
但在此之前頭期款的部分我也需要有金流證明嗎?
2.銀行在這部份貸款標準,如果以上述情形下的來嗎?
3.以上述情況,我總共需向銀行貸款1600萬,那我向銀行申請貸款是以買賣2000萬的8成貸款申請
還是以1600萬直接作申請?
以上問題,是否有大神可以解答
或是其中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也請麻煩提示
感激不盡,謝謝
BrianDai wrote:
大家好,狀況有點複...(恕刪)
fortra7810 wrote:
由你當借款人,你母親當擔保物提供人...(恕刪)
先說聲對不起,我老了有話要說.
年輕人當自強,有能力就金援父母.
無能力就寒暄問安,別找父母麻煩.
媽媽已退休養老,她怎會有資金需求
依版主所言推論,房子價值2000多萬
如果是房貸900萬繳不出來,賣屋吧
換小屋住,媽媽可安心退休養老...
如果是你自己需600萬去創業投資或買房?
借貸1600萬的月繳本息,它可是天文數字...
房子抵押,未來你們繳不出房貸本息怎麼辦?
房子被法拍,你媽媽豈不是無房住搬家租房?
你媽媽願意將房子過戶給你嗎?
你媽媽願意當擔保物提供人嗎?
如果是我,自己到外面籌錢.籌不到錢就放棄.
我母親名下大約還有900萬的貸款 家裡最近有600萬資金需求
.假設如果是你兄弟跟你一樣繼承房子 然後用房子去跟人借600萬債務要還
那可以去 借名登記
由 "出名人" 去幫你借貸款 1600萬
不過要簽履約保證 才不會房子沒了 還要付貸款
那貸完之後的利息怎分攤呢 也就是全部貸款金額1600萬
=支付了你母親的900萬 和 需求600萬資金 和剩下100萬的現款
你母親一樣要付 這900萬產生的利息 600萬資金給誰 誰要支付產生的利息
剩下的100萬就是"出名人"負擔的產生利息 而且當然要把100萬現款給他
所以"出名人"其實是得了一棟房子 和 100萬現金 只要付100萬現金的利息即可
當然他有權使用房屋
你也可以約定合約上誰能用這間房子
****
1.你還要再跟出名人簽個"履約保證"
2.再要求把債權狀況 登記在房子的權狀上
"如房子權利沒有移轉給XXX(你母親或你) 不能過戶"
再去公證設定 "本屋貸款還完之前不可過戶且還完貸款必須能夠取消借名登記的契約"
當然你直接賣房子 就不用這麼複雜
但是如果這資金600萬 是債務 那沒有人會去買一棟這麼多債務的房子喔
你也還不出600萬 加原本的900萬
那你就要跟欠了600萬債的債權人
雙方寫個切結書
"在三個月 或是多久 期間之內 可以辦理房屋買賣過戶 且需拿出600萬還予XXX"
把這切結書給仲介 才好賣房子
借名登記如何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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