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買房應該是開心的事情,只怪當初自己沒有多想..>< 還相信房仲說:這只是油漆剝落..
簽約後,有請防水師傅去評估,確實是樓上漏樓下(還沒很嚴重,但已都有含水)兩間衛浴+陽台 油漆剝落嚴重
1.簽約時,現況勾選無漏水
(但因為當時已有看到油漆剝落,所以有另外備註/如有滲漏 賣方應修繕完才能交屋)當時賣方也很誠懇跟我們說:該負責會負責
但現在賣方明說,他可以修繕,但只能補貼幾萬,說他只要處理好表面沒有剝落狀況(在自家天花板補土刷漆)也是修繕...
認為是我們要求品質高 所以多出來費用要自己出?
2.樓上也不太願意去配合,說這整棟樓都這樣,幹麻一定要從他家敲敲打打,影響他們作息..除非他看到水真的滴下來...
3.房仲從頭到尾都在雙方之間各說各的,一直要我們先結案再來談折價金,還說如果我們擔誤結案日,我們還要付補償金(為何沒修繕 也關我們的事?就算他們想修繕也只是想治標不治本..
(但其實屋主完全不知情,他們根本也不願意,因為當初簽約時,就被房仲拐一次,所以他們認為他們實際上就賣這個價格,為何還要一直折價給我們)~~以上是沒透過房仲,我們找屋主聊才知道的!
請問這樣子我們還能怎麼做?能夠因為以上說他們有隱瞞,而條件無條件解約嗎..
還是他們只要處理好表面也算是修繕?(但這樣不就是買到漏水屋><)
目前還沒付尾款..其他款項也都還在履保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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