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預計買了一間房子
前屋主之前辦了二胎
但債主不知道人往哪裡去了
賣方想還錢還不了
我們是經由仲介介紹的
聽他說的是賣方必須先入一筆錢進去專戶
不論如何錢不是給債主不然就是政府
我們當然不會先付這筆錢
且在找不到債主的情況下老爸跟我說要經由公告,二胎處理好之後才會正式過戶
但是有先簽訂一契約,應該是我們為第一順位,我爸也繳交斡旋
簽約時我不再場也不確定簽約內容
不過我爸是跟我說成了
不過要等
想請問各位大大,通常我爸的這個契約應該只是很一般的順位契約
還是確定已經買房,只是過戶時間跟付款時間設定在二胎處理好之後
還有公告時間大概要等多久??
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