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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752820002921 wrote:
什麼叫二工??我的陽...(恕刪)
二工的意思就是第二次施工
http://m.xuite.net/blog/ouyf487670/ouyf487671/193561252
所謂二工(二次施工),更詳細地說,就是建物取得建照後,住戶或建商再施作某些後續工程的通稱,常見的則是社區中庭,及最近大樓流行的空中花園,以及與使用執照審核事項無關的休閒公設。
不過許多實際上屬違建的部份,也是透過二次施工完成,而部分社區涉嫌將開放空間變成私人空間,更常見的則還有陽台、騎樓外推及室內挑高夾層等,多數目的都是藉此增加實際使用面積。
一般而言,預售屋的高度專有名詞包括「挑高」、「挑空」以及「夾層」3種,其中又以「夾層」與民眾購屋最為相關。
夾層是指室內空間至天花板間,另外施作出的樓地板,建商申請建照時須取得合法夾層登記,夾層面積不得超過33坪,或是該層樓地板面積的1/3。如果未經合法申請,或是超過法定面積,遭檢舉將有遭拆除之虞。
「挑空」指為增加室內採光與視野,室內有2樓以上的空間。挑空部分因不計算樓板面積,不得計入樓地板面積,並且限制高度為6米。最常見的情況如別墅型產品的客廳,通常比一般大樓型的產品客廳更高,以利空間運用。
一般使用分區為住宅用地,通常1樓高度不得超過4.2米,其餘各樓層高度均不得超過3.6米,但是,其他用途建築物如商業、工作用地,則不限此樓高規定。
或許有人會說,施作非法二工、增加實際使用面積,是因為房價太高之故。然而就執法的效率而言,官方執法及管理疏失,加上民眾法治觀念淡薄,對容積規範和其他建管法令,抱著得過且過心態所致。目前許多的預售屋,甚至常見消費者主動要求建商施作二工;長久下來如果業者不配合或先做好二工,往往房子更難賣。由於「二次施工」增加坪數不須登記產權,僅登記原有坪數,建商可採低總價銷售,增加銷售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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