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賣一間新成屋, 仲介主動接洽要銷售.
委託的合約是 開價 1420萬, 不管你賣多少, 扣除仲介服務費之後實拿 1360萬.
如果最後你只賣到1360萬, 我就只能給你5萬元的服務費.
房仲接受委託條件, 進行銷售.
前幾天, 接到仲介通知 到簽約中心談價錢.
房仲: 拿出實價登陸, 有一番說辭, 買方只能出到1300萬. 你能再降一點, 我們早一點跑完簽約流程.
我: 要不然我只能降 10萬, 實拿 1350萬, 不要浪費時間, 要就趕快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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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來回談了很久, 買方也加了10萬, 加到 1310萬.
已經耗了快2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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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 買方也加到 1320萬, 你這邊還有空間嗎 ?
我: 我最多降到 1345萬, 已經比我原先約定實拿少了15萬, 買方不願意加價, 今天就不簽了, 算了 !
房仲: 那麼你簽一張願意實拿 1345萬的同意書, 我再去找買方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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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 恭喜你, 成交了, 拿出的合約寫成交價 1380萬.
我: 大驚 ! 這是一年內的新成屋, 這樣我要繳到45%的房地合一稅. 你合約要降到 1360萬.
房仲帶買方, 另外闢室密談,
最後又將買方帶回簽約室, 合約的成交價寫 1360萬.
當時在簽約中心已經耗了快要4個小時,
當時有聽見買方仲介在現場說, 這次的服務費是由買方支付, 但是沒有寫在合約書上.
趕時間 . . . 匆匆地簽完約就回家了.
隔一天, 買方也將2成的自備款全部付清了.
我們要補交一些其他文件, 和房仲提到簽約時有談到要先撥款, 有資金需求.
當時討價還價, 討論後決定要先撥款150萬給我.
現在買方的錢也入帳了, 可以先撥款了.
可是仲介的嘴臉, 經然說要等到過戶之後才能撥款.
我最後悔的是相信仲介的話, 沒有將談好的內容寫在合約上.
大家猜猜, 賣方屋主扣除仲介服務費之後, 實拿是多少 ?
(1) 是成交價 1380萬, 付了20萬服務費, 屋主實拿 1360萬 嗎 ?
(2) 是成交價 1360萬, 付了5萬服務費, 屋主實拿 1355萬 嗎 ?
答案都不是,
房仲說: 你簽一張願意實拿 1345萬的同意書, 成交之後, 屋主實拿就是1345萬.
昨天憤怒的打到電到這間仲介的總公司客訴, 晚上這位仲介很和氣的來我家道歉.
今天又接到仲介的電話, 全部回歸合約.
你簽了讓價 實拿 1345萬,
我也沒有承諾要先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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