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325/1320018
向這家公司買屋,被銷售員騙,公司竟一副那是個人行為,要消費者去提告!
對於趙女姐妹指控,興富發副總廖昭雄表示:「當事人不是和公司簽約,不管呂先生是經理或是業務,聽起來都屬於個人的行為,是否在接待中心簽約?雙方有何種利益?我不清楚、也無法猜測,你(指記者)接收到的是當事人的說法,我們都不在場,既然對方已經提告就讓司法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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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副總該記功兩次升職當董事長,還是記過兩次免職?....根據個人經驗,建設公司不是都會有不同的人扮黑臉白臉安撫客人?唯一可確定的是,以後在興富發買房一定要跟董事長簽約。
隱地:看不起的人愈多,生活的情趣愈少。活到最後就只好剩下一個孤獨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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