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委託的情況要給佣金嗎?

合約沒有註明我們需給佣金,我們也沒有委託他,是他之前自己來跟我們談合建,搞到最後我們土地賣給他們建設公司(一下說他代表建設公司,一下說他不隸屬建設公司),在買賣結束後有給一筆錢(算是紅包)給他,現在他又寄存證信函來跟我們老人家煩說我們還要給他一半,有網友說可以跟他要房仲業者證照(假設他有呢?),還可以怎麼制止這些可惡愛騙老人家的建設公司⋯⋯。
2017-12-22 20:0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情況 佣金
[南區國稅局] 佣金支出應有確實居間仲介之事實

去看看這篇文章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