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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侵佔

五年前我們里要辦清潔比賽

家裡鐵皮屋隔壁有一塊空地(約60坪)閒置20年以上

長滿雜草是野狗的聚集地

里長請我們聯絡一下隔壁稍微整理

當時有找到地主(共同持有之一)

也同意我們代為整理並成立停車場收租抵整理費

前幾天

有另外的持有人找兄弟來說要告侵佔

賠償一個月一萬共60萬

不然走法律途徑我們要賠更多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上法院會怎麼判?

感謝各位回答
2017-12-15 19:5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被告
若您當初有書面的地主同議書(該同議書地主的土地佔2/3以上或土地1/2且人數1/2以上時)

就可以不用怕

反之,可能就是侵佔,把不法收租所得扣除先前整地費用(最好要有收據),賠錢了事
目前沒有地主的同意書

但我們收滿整理費用之後都改為自己停

沒有收入了

上法院的話大概會怎麼判?

我們也有購買意願

但偏離市價太多
當地一平方公尺的公告地價是多少呢?(不是公告現值)
因為是幫家裡長輩問的

公告地價不太清楚

不過今年10月有成交一坪25萬
先不論勝敗訴,如果土地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超過6000元,那判決賠償的確如對方說的這樣,會更多
golonglife wrote:
五年前我們里要辦清潔...(恕刪)

這個有計算式
一年的租金是公告地價的5到10趴
google一下免費法律諮詢
對方心存敲詐 上法院可能對你比較有利
你可以主張60坪沒有全部使用
只有使用停放一部汽車的面積


法院全部都是講證據而已
希望樓主能安然解決~~~~~~~~~~~~~

golonglife wrote:
五年前我們里要辦清...(恕刪)


60萬,值得花個幾千找律師諮詢了,還在這邉窮耗,聽一群摸象的睜眼瞎胡說?
謝謝大家的回覆

目前大致底定走法律途徑

寧願給法院判也不想被兄弟勒索

另外想請問

會照對方持分判嗎

他們只有不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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