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土銀房貸審合,核貸,通知的流程 及需多久時間?
請問各位先進,以下的順序
例如:
(1) 10/13 跟銀行對保
(2)10/16 郵寄缺的證明文件
(3)10/26 銀行打來說應該是沒問題了
(4)至今就沒接到銀行的通知,也不知是不是要主動打去訊問,主動問會不會讓銀行覺得我很急,其實我一點也不急,反正錢都匯給建設公司了。
因為建設公司一直要我去驗屋,但我覺得銀行又沒通知核貸成功,這樣如果到時沒核貸過,不是很怪嗎?那不是白驗屋的。
11/4
今天代銷才告訴我,代書己經在辦了,我問說何時核貸成功,銀行居然沒通知我吔,代銷也說好離普但銀行有通知建商.
以下才是重點
請教關於驗屋的問題 ???
前幾天代銷打來說新成屋可以複驗了 ?今天早上就去驗屋, 但驗屋時工務主任應該覺得我人很客氣很好說話,所以太小細節我覺得過的去就好,不想為難他,想說他心是領人薪水.
可是當我們反應大間有聽切聲進來,門框內有一層很大的灰塵,因這不是初驗時有發現到,是某天經過時發現有跟代銷小姐說,請他跟工務那反應改善,所以這項大門的問題沒有在初驗單上.
結果工務主任就說他會處理,要我沒初驗時所反應的問題驗的ok 的話複驗單簽名 , 我想就簽名嗎!結果一下樓代銷小姐就說要交屋了.我這時說大門還沒弄好啊 ! 這時一位應該是代銷經理就說妳剛剛己經簽完複驗單,代表妳對這房子是沒意見了.
我說是這樣嗎? 他說妳當時覺得沒改善就不要簽名就好,這時那位好心的代銷小姐,也不知該如何,其實我不怪代銷小姐畢竟權限不同.
只是我想問的是 , 簽了複驗單同意單,就一定要交屋及通知銀行撥款給建商嗎? 錢給他們了是不是就自由心證了嗎.
每個人都會是賣方及買方,發生任何消費糾紛不是要去逃避.而是要取得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法.事情才會解決.
PS:我想我今天所發生的事,如果此代銷及建商有看到,您就會知道我是誰?我這個人實話實說,你們的代銷小姐人實在是很好,希望此建商能秉持者永續經營的理念做事業,能有好的結局.
如果有大大想知此是那個建商,我會看結果如何,如果不是完美的結果,私訊我的人我一定告知,完美結果我也會大方在此篇PO出是那間建商
剛剛已經有網友的說是我個人太相信人了,
這位大大您說的一點都沒錯,我學到一個教訓,也很謝謝你的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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