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置的土地有什麼好的使用方式嗎?

目前名下有一塊土地,說小不小但說大也沒有很大,重點是位在新竹縣新埔的山上,算是很不怎麼樣的地方。

前陣子回去看一下目前雜草跟樹木都非常高,不整理一下根本連走也走不進去。但因為那邊實在是離我住的地方很遠,不是很有時間可以回去走走看看顧一下,所以想上來板上請問比較懂土地的板友,通常像這類型的土地,在不考慮處份掉的情況下,大概可以有什麼樣的用途呢?


國家政府有沒有提供類似簽約幾年將土地交由政府使用及管理,土地所有人領取補償金之類的方案?還是說我要去找當地的土地房仲找看看有沒有個人或公司單位要租用該土地?又或者我應該自己去整地然後做些什麼?總之目前是完全不考慮拿來自己務農。再麻煩大家提供我一些意見了,感激不盡。
2017-10-24 13: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土地 使用方式
土地地目是甚麼? 這很重要。
kevin621410 wrote:
目前名下有一塊土地...(恕刪)

kevin621410 wrote:
目前名下有一塊土地...(恕刪)


馬克一下.我也想問這個問題
我也想問
不想白白繳地價稅
kevin621410 wrote:
目前名下有一塊土地...(恕刪)
去當地農會問看看,

是不是可以轉租?

或是上農地銀行(http://ezland.coa.gov.tw/)出租。

THE666 wrote:
土地地目是甚麼? ...(恕刪)



地目是旱地,但今天到地政問了一下,服務人員跟我說現在已經不看什麼旱地農地,要看「土地分類」。

我上網查了一下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地方所列的?http://luz.tcd.gov.tw/WEB/

是的話我現在的土地叫作「山坡地保育區」。



比較好奇是有沒有那種可以租給政府種樹種什麼,然後拿一點點補償金也好的?
kevin621410 wrote:
地目是旱地,但今天到...(恕刪)

去林務局問問,是否可以申請造林。20年一公頃獎勵金60萬。
THE666 wrote:
土地地目是甚麼? ...(恕刪)


地目廢了,幫幫忙好嗎?
真受不了!!


樓下還在問地目,幫幫忙好嗎??一堆人是怎樣??

內政部網站
106年元旦起 廢除地目等則制度
自日據時期沿用至今的地目等則制度,將於106年元旦走入歷史,未來土地登記、地價謄本及權利書狀將不再顯示地目等則,地政事務所亦將停止受理地目變更登記。惟民眾如果仍有需要原有或歷史的地目等則資料作為參考,仍可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內政部表示,臺灣地區地目等則是沿用日據時期的舊制,按照土地使用種類區分地目,並依據土地可收益的高低訂定不同等則。惟沿用以來,土地登記及地價謄本的地目記載與目前實際土地使用現況多已不相符。目前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以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非都市土地以其編定使用地類別管制,均非以地目作為利用及管制的依據。
  內政部指出,早在78年即報奉行政院原則同意地目等則制度應予廢除,之後陸續就該制度廢除的配合措施研議,並於88年間規定逐步廢除地目等則制度的處理原則,同時請有關機關儘速研擬替代措施並修正涉有地目等則的法規。推動迄今,各相關機關均已妥為因應,經邀集相關機關召開會議並報請行政院同意後,自106年1月1日起廢除地目等則制度。
  實務上,屢有民眾反映土地登記謄本上的地目等則記載造成買賣或抵押權貸款發生困擾,例如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而土地登記謄本的記載仍為田地目或旱地目,未來地目等則制度廢除後,不會再發生土地登記及地價謄本的地目與使用分區或使用地編定不符的情形,將可避免民眾或機關誤用,以保障民眾權益。


拜託別再說地目了.
JIN DER LAND OFFICE
請問開發成停車場,
除了稅的問題, 還有什麼要注意的地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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