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想上來問問大家是否有相同的案例或者可以幫我解惑
我於2010年購入(首購)一間房屋, 一直都有有貸款未繳清,中間換了三間房貸承做銀行,目前有房貸
我弟弟在2014 ~ 2017 有持續性的給我金錢,三萬到十萬不等,都是透過銀行轉帳
我想把這間房屋由我單獨持有改成 我與我第共同持有
1. 如果使用贈與的方式,贈與稅的訂定是要怎麼算 ?
貸款佔了房價超過七成,沒有意外貸款會超過公告現值 (這我要再查)
2. 如果使用買賣的方式
由於我弟與我有金錢往來紀錄可循,所以可以用買買的方式取得這間房子的一半產權 Right ?
3. 我第尚未買過房子,這樣子是否會影響他未來的首購,跟自住房屋土地增值稅的關係?
我上網查是會與不會都會
4. 由於房子還有設定貸款,以後房屋如果再搬銀行,是否會影響房貸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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