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5月更新
無意看到我發的文章還在~
我來分享過程:
發生時間從去年2017.7月底房客半夜烙跑不見,等租約到期(8月到期),再等2個月左右看會不會出現,寄兩次存證信函
2017.9月左右,決定走法院,遞狀上民事訴訟
2018
--->1月左右第一次調解未到,調解委員直接決定排開庭(因為調解委員知道情況後也覺得對方跟本不會出現)
--->2月左右開庭,對方未到,現場一方判辨,法官聽我們訴求等等
--->3月左右,收到判決結果我們勝訴
--->4月左右,收到判決最後確認書
--->5月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完要等待政府算執行費要多少錢,現在等著它發單給我們去繳錢
繳完錢還要多久.....不知道!!
目前心得:
從發生到現在拖了快1年時間,浪費快一年時間,欠費部份不追討,處理的速度才有那麼快
如果說你要追討錢的部份,應該會拖的更加久,有人拖到1年半-2年
選擇這條路,這是保障自身的做法
有的人說管他三七二十一,東西清了馬上租給下一個人,這是有風險的做法,
如果對方是人家說的職業房客,那事情可能一堆
因為只要合約沒到,沒有公證的(公證有沒有用還不知道),對方有欠方租,就算上法院,對方只要付一點上訴的錢或欠你3~4個月只給你一個月,他就一樣可以繼續住在裡面,你拿他沒輒
希望遇到這樣惡房客的朋友們要多注意一下處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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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補充:
很謝謝有網友辛苦的回覆,謝謝!謝謝!
但我還是要補充,但其實也算是一點抱怨
我在租約到期前後都有寄存證信函通知,簡訊也是天天發,但心裡有底是沒用,只是當個證明我有做到告知的部份
可是以現階段來說,坦白講遇到這情況的人應該也不少,但人找的到應該好解決,問題像我這種跑路找不到跟人間蒸發沒兩樣的可能就很多麻煩
不過我感覺現行法律好像都是比較偏向保障房客,否則事實都已經證明租約確實到期、房客有問題、跑路、欠房租水電、有債務糾紛、屋內有較有價值物也在半夜清空、甚至於房客跟本沒工作單身無父無母妻離子散,房東卻還必須承擔所有損失與時間精神的損耗,才能拿回本來就是自己的房屋,這跟本苦了房東,我們的收入也要靠房租這筆來生活呀!!
狀況:
租賃契約沒有公證(用的是7-11就買的到租約),有押金兩個月,房客欠一個月房租,欠兩個月水電(1萬5左右)+屋內有毀損,租約已經到期,房客已經失聯(四處積欠債務,完全無法聯絡、完全找不到人,也有報警跟警察進去看過屋內,值錢的已經搬光了),沒有影印房客身分證,房客戶籍有自己遷入租屋處,屋內遺留大量個人物品(傢俱垃圾組、3坪左右的組合式冷凍櫃之類)
請問,真的要走民事訴訟,房屋才可以拿回來清空嗎?
如果真的要走民事訴訟,要花多久時間? 有人說至少3個月起跳,也有說半年一年的
如果說他的親嬸嬸說要簽切結書來處理房屋裡面東西,這有用嗎?(因為他嬸嬸有把自己東西拿到屋子裡借放)
如果自己以租賃契約來處理,直接把房屋內清空,那房客事後跑出來,是不是可以告我們刑事或民事? 例如侵佔之類的..或說他裡面有一千萬、黃金什麼的不不見了,要叫我們負責賠償?
請各位大大幫助解答!!! 拜托拜托!!!
9873210 wrote:
目前我所知欠債...(恕刪)
鄰居說內部發出惡臭
但又聯絡不到人
所以只好打開門處理
一直聯絡不到人。房租沒繳。所以中止租約
將物品移至他處儲藏
公告限期領回
過期則不再保留
中間搬運請里長或是警察作證
9873210 wrote:
狀況:
租賃契約沒有公證(用的是7-11就買的到租約),有押金兩個月,房客欠一個月房租,欠兩個月水電(1萬5左右)+屋內有毀損,租約已經到期,房客已經失聯(四處積欠債務,完全無法聯絡、完全找不到人,也有報警跟警察進去看過屋內,值錢的已經搬光了),沒有影印房客身分證,房客戶籍有自己遷入租屋處,屋內遺留大量個人物品(傢俱垃圾組、3坪左右的組合式冷凍櫃之類)
請問,真的要走民事訴訟,房屋才可以拿回來清空嗎?
如果真的要走民事訴訟,要花多久時間? 有人說至少3個月起跳,也有說半年一年的
如果說他的親嬸嬸說要簽切結書來處理房屋裡面東西,這有用嗎?(因為他嬸嬸有把自己東西拿到屋子裡借放)
如果自己以租賃契約來處理,直接把房屋內清空,那房客事後跑出來,是不是可以告我們刑事或民事? 例如侵佔之類的..或說他裡面有一千萬、黃金什麼的不不見了,要叫我們負責賠償?
請各位大大幫助解答!!! 拜托拜托!!!
第一,嚴格篩選房客,,,要看在職證明,,,薪轉證明,,缺一不可
第二,連房客身分證都沒有影印,,,得87分
第三,以法律標準程序來說,,,是要打民事訴訟,,,強制執行到房屋返還,,,耗時約一年,,,對就是一年!!!(除非你有公證免除訴訟程序直接強制執行不過也要約半年,,不要再問了就是要那麼久)
看你敢賭不敢賭~~~~~
賭他是真的烙跑了,,,,他不可能再回來,,,那就直接清空
萬一是職業房客你就屎定了
什麼找警察,,,以自己租約直接清空,,什麼嬸嬸同意都是狗屁
你就是要照標準法律程序來走,,,先寄存證信函-->訴訟-->勝訴-->聲請強制執行,,,跑完整個流程,,,順利約一年,,,不順往上加一年
要先繳一堆錢什麼裁判費啦等等,,花錢花時間花精神,,,只有一個"淦"
他欠你租金只是民事,,你擅闖民宅是刑事

enzo69356 wrote:
第一,嚴格篩選房客,,,要看在職證明,,,薪轉證明,,缺一不可
第二,連房客身分證都沒有影印,,,得87分
第三,以法律標準程序來說,,,是要打民事訴訟,,,強制執行到房屋返還,,,耗時約一年,,,對就是一年!!!(除非你有公證約半年,,不要再問了就是要那麼久)
看你敢賭不敢賭~~~~~
賭他是真的烙跑了,,,,他不可能再回來,,,那就直接清空
萬一是職業房客你就屎定了
什麼找警察,,,以自己租約直接清空,,什麼嬸嬸同意都是狗屁
你就是要照標準法律程序來走,,,先寄存證信函-->訴訟-->勝訴-->聲請強制執行,,,跑完整個流程,,,順利約一年,,,不順往上加一年
要先繳一堆錢什麼裁判費啦等等,,花錢花時間花精神,,,只有一個"淦"
他欠你租金只是民事,,你擅闖民宅是刑事
超專業!
房東系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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