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理他驗到爽再過戶(不過如果是公寓他一定又說大家都過戶了要招開所有權人會議你不能參加),如果一定要過戶你就跟他說那既然非要過戶請就瑕疵部份直接做賠償我自己找人修你也不用麻煩,就像建商給你說能押金一樣先過戶,當初我朋友建商急過戶要拜拜走人(蓋完就換名字一次建案建商),跟他談總價10%當尾款,當然過戶後建商就拜拜了,這筆錢就是自己留了
wei2588 wrote:最近開始驗屋,已經...(恕刪) 過戶和驗屋本來就是兩回事,你不能阻止銀行撥款只是驗屋保留款10萬太少了,內政部的版本是5%,再不濟也應該留超過20萬但合約只是買心安,買預售屋還是要找有信用的建商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