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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想要押金要來抵租金

狀況是家裡的一間空屋出租給房客
今年再簽約時有說可能不續租,是否可以不再寫合約
有告知合約照寫,要搬離提早告知即可(合約還是寫一年)

前陣子有說租到5月底
可是當要跟他收電費時卻說押金的錢可以拿來抵房租及電費
我們當然是不同意,押金不是這樣用的吧
也跟他說不收六月的租金,搬乾淨就可退租
但現在卻還不跟我們做退租的動作

請問如果對方還是不付電費,要以押金來抵房租電費
我該怎麼辦?現在也月中了,一直拖下去不是辦法





2017-06-17 19:4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客 租金
看你要不要讓他抵扣而已,我遇到的房東都是房租沒有水電有抵扣的
我想....是...可以的喔

民法第440條第2項規定:「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達二個月之租額,不得依前項之規定,終止契約。」
土地法第100條第3款則規定:承租人積欠租金額,除擔保金抵償外,達二個月以上時,出租人得收回房屋。
土地法則規定,房客可以主張用擔保金抵充,經抵充後仍積欠達2個月以上後經催告仍不支付租金,房東才可以終止。

...

當然不能押金抵租金!
你確定退租時,屋況完整沒有損壞嗎?
水電瓦斯網路第四台及電話費沒有欠費嗎?

押金退租點交結清後才退吧!

Dice-K wrote:
狀況是家裡的一間空屋...(恕刪)
henderson wrote:
當然不能押金抵租金!
你確定退租時,屋況完整沒有損壞嗎?
水電瓦斯網路第四台及電話費沒有欠費嗎?

押金退租點交結清後才退吧!..(恕刪)

正確...
會這樣都是裡面物品有被破壞.怕被扣款..
之前我出租一間三房.裡面三間房間床墊全報廢.沙發.電視櫃都有損壞.拋光石英磚也弄到醬油顏色都吃到磁磚內.
當時押金二個月.租客打算用押金抵租金.我堅持不繳就寄出存證信函.拖了一個多月才補齊租金.

這是灰色地帶

就法理來說不能押金抵租金與水電

但網路上還一堆人自以為聰明四處教人專漏洞
〈什麼最後2個月不要繳租金就不怕押金拿不回來的言論〉

偏偏法律保障弱勢〈房客〉

只要對方欠的費用要未達兩個月房租的金額

房東無法採取任何有效動作

存證信函頂多嚇嚇人而以

惡法...
去台電申請拆電錶斷電,只要99元手續費,很便宜,復電只要收每月43元費用。沒有電看房客要不要繼續住,呵呵。可以順便把水也斷了,不能洗澡洗衣服,看看他搬不搬。
我家上個房客就是這樣最後一個月提要用押金抵房租,退租才發現搞壞了一堆東西,擺明不讓你扣押金。最後不加油漆花了不只兩個月房租整修,加上一個月的時間。
真的要這樣,建議你先去檢查一下房子確定沒啥重大破壞再答應他。
房客在就算租約有糾紛也不要用斷水、斷電、換門鎖.....這會被房客告的,不要房東有理變無理得不償失。

以後保護房客的法條會越來越多.....房東不好當
斷水斷電,怕房客告? 我覺得不用太在意

連房租都繳不起了,哪來的時間告?
即使告得成,也是很久很久之後了,我方也不是沒理由,碰上恐龍法官就罰點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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