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5/5才剛簽的一年合約昨日收房租時房客突然跟先生說預計住到6/17 (沒說任何原因) 還跟先生說到時候看房租怎麼算再退給他 = =(不是以月計算嗎...)當時簽約有付2個月押金...請問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跟他講?錢的部分是不是這個月租金不用退給他畢竟我們還要另找房客.......
nismonkaiwa wrote:106/5/5才剛簽的一年合約昨日收房租時房客突然跟先生說預計住到6/17 (沒說任何原因)還跟先生說到時候看房租怎麼算再退給他 = =(不是以月計算嗎...) 基本上是扣一個月押金居住天數依比例扣款水電另算主要還是看你們簽的合約啦好聚好散該拿得有拿到就好
nismonkaiwa wrote:106/5/5才剛簽...(恕刪) 押金退一個月,未住滿一個月租金一般是沒退,要退也ok但因為水電還沒結清,先不要全部退還建議留他的帳戶,跑一趟電力公司和台水結清列印收據,實報實銷扣除後再退電費結清要先拍完整且清楚的電錶資料和度數(多拍幾張比較保險)再去水費就算了,很便宜,跑一趟划不來
aquarise02 wrote:當房東的就大方一點...(恕刪) +1以前新婚時曾與內人租一間10坪大套房無奈隔壁住一個酒鬼,喝醉酒就敲打牆壁對方一看就是工人階級漢草不錯的單身漢不敢招惹,跟房東告知幾次後房東也拿他沒皮條最後退我兩個月租金走人,前後才住三個月除非房客有損毀什麼,不然不租就不租了實在沒必要扣什麼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