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自: 都更推不動
都更推不動 「我家卡5年!」 ---> 居住在屋齡已超過30年的老宅內,彭小姐認為:「我家談都更超過5年,但最難搞定的,應該還是人吧?
從文林苑、永春案看都更為什麼推不動?
台北市都市更新計畫進度緩慢,引起部分市議員憂心忡忡,他們認為北市絕大部分四、五樓老公寓,當年防震係數根本不足,挺不過五級以上地震來襲,市府應該積極推動都更,才能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原文網址: 都更推不動 老公寓恐震垮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2012的舊文,5年後的今天,依然沒有改善。如果都更法不修改母法,解決"人"的問題,重新訂定遊戲規則,台北市及台灣各區許多老房子100年後也無法都更。
你住的城市年輕嗎? 全臺住宅平均屋齡28年

您知道臺灣哪個城市最年輕?內政部統計截至去(104)年底止,全臺房屋稅籍住宅類數量為833萬8,603宅,全臺住宅平均屋齡28.29年,其中以桃園市23.56年及新竹市23.72年屋齡最年輕,而澎湖縣38.82年屋齡最為老舊、其次為連江縣34.8年。直轄市部分則以臺北市31.53年的屋齡最老。中華民國內政部 指出----> 臺北市雖為我國的首善之都,但平均屋齡31.53年,高於全國平均,且30年以上屋齡的住宅占了6成以上,居六都之冠,使得臺北都市景觀老舊,居住品質欠佳。
都更現在已經不是居住正義、建商利益、居民利益、利益分配、市容不佳的問題
最大的問題,應該是居住安全的問題。
對於"高齡"、"結構體質有問題"的老屋,政府應該有強制設定為"危樓",不得繼續居住的限制,以加速都更。
另外,也應該給予"優先同意戶",優先分配選擇權的保障,讓越晚同意的住戶,享有越少的權益。
不然每次都更的住戶,都會覺得越晚簽同意書,條件越好,這對先簽同意書的住戶,是非常不公不義的,都更相關法律應該修法。
購買新建案,應該也要增加一條,屋齡超過40-50年,有耐震安全疑慮,政府有強制收回,都更的權利,不論是否超過70%住戶同意
不能因為少數人的自私,影響多數人的居住安全與品質,才是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