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屋買賣簽約

請問簽約時契約可加註如下條款嗎?
"若建物點交有發現缺失, 買方有權拒絕支付尾款直至缺失改善並驗收完成後支付"
2017-05-11 23:3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屋買賣簽約
其實這有點多餘

因為現在買房子錢都放在履保帳戶裡

交屋前一定要點交完無誤後

代書會給買方簽履保的匯款單

你只要覺得有問題

就不要簽

錢就會卡在履保裡面了
了解, 感謝
kouhara2209 wrote:
請問簽約時契約可加...(恕刪)

kouhara2209 wrote:
請問簽約時契約可加註如下條款嗎?
"若建物點交有發現缺失, 買方有權拒絕支付尾款直至缺失改善並驗收完成後支付"


不清楚你買新的還是舊的房子.

新的房子如你所提爭議不大, 但舊房子時賣方可能會註明現況交屋.

這爭議就會出現了, 你點交認為是缺失, 但他會說是現況
我要買的是新房子, 因為10多年前第一次買房時, 交屋後對建商的後續修繕處理不甚滿意, 所以這次想找方法讓建商對後續修繕更積極.想來想去就只有在合約中聲明不修繕就不付尾款較有效力, 因為我已不相信甚麼 "我人格保證幫你處理到好" 這些鬼話了... 想想只有卡尾款較實在所以想問大家在制式合約中可否新增此條例......
你也要看賣方肯不肯讓你加上這條
缺失這個詞太不明確
得再定義否則買方認為是缺失賣方不認怎麼辦?
kouhara2209 wrote:
請問簽約時契約可加...(恕刪)
也有道理, 確實不好定義, 看來只能如 sooree 的建議, 用拒簽匯款單來督促建商修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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