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o777 wrote:請教各位前輩一下.假設我2月份購買到一間法拍屋(非自用住宅).大約4月月中就想出脫賣掉.因為是非自用住宅又是在第一年內賣掉.所以應該是課征利得的45%嗎?法拍屋也是如此嗎??還是不一樣呢?? 阿不然哩,,你聰明別人傻瓜嗎45%繳好繳滿
除了一些例外非自願性出售or被法拍,其他都等同適用房地合一公告函:http://www.dot.gov.tw/dot/file/2016040101.pdf你是法拍取得再出售,取得價格還更明確(拍定價),當然比照一般辦理
最近剛好在研究稅制的問題據我所知, 第一年內會課你賺的45%但實際賣出價格的估算會是這樣的,如果你是自售的話, 實際賣出價格=賣價-(當初買時所負擔的仲介費和代書費+後來裝修房子的費用)或者也可以這麼算: 實際賣出價格=賣價 - (賣價X 5%)如果實際賣出價格低於當初的買價, 則不會被課到另外, 你在賣房時會再繳一筆土增稅, 今年土地公告現值大漲, 會被課不少, 如果用自住的話 ,土增稅可以減半.土增稅減半的方式有兩種.上述是第一種(一生只能用一次)另一種好像叫一生一屋, 可以自行上網研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