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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傳播局罰款通知

我朋友今天收到觀光傳播局罰款通知, 想透過我在Mobile01問各位是否有發生過同樣的事情? 並如何處裡較妥? 好像需要陳述情況而且會被罰款10-50萬不等. 真的這麼多嗎? 這好像是他第一次被緊告, 也不知道現在台灣不合法了. 好像是去年年底通過的條款. 而被同大樓的獎金舉發達人給逮到. 但我剛看台灣Airbnb還是很多, 不太懂到底現在是嚴重還是不嚴重...得請教各位大大
2017-02-26 13:0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觀光傳播局罰款
日租套房?


網路google,

有很多法律文章,自行參酌!


buzzyal wrote:
我朋友今天收到觀光傳...(恕刪)
buzzyal wrote:
我朋友今天收到觀光...(恕刪)



前幾個月修法
日租套房檢舉有獎金
而且只要在網路[例如airbnb]或任何媒體上看到就可罰
所以建議你朋友不要有僥倖的心態
非法的日租套房出事害人害己
空房借友住付清潔費 遭罰9萬元



空房子借朋友住個兩、三天,怎麼會接到九萬塊罰單!台北一名張小姐,上個月接到「觀光傳播局」來函,認定他把空房子拿來當日租套房經營,但張小姐強調,朋友希望住到乾淨的房間,所以拿五百塊給他,請他找清潔人員來打掃,沒想到因此被認定違法做日租套房,得繳九萬塊罰金。

11坪的小套房,電視烤箱小家電應有盡有,床鋪、沙發都弄得舒適,張小姐買了套房沒在住,平常提供朋友借宿,沒想到卻讓他收到一張9萬元罰單,理由是他經營「日租套房」。

收個清潔費有這麼嚴重嗎?張小姐越想越生氣,上個月24號收到台北市觀光傳播局來函,表示接到民眾檢舉,說他在六月份經營日租套房,27號他緊急回覆,說六月只有兩名朋友借住,還提供朋友電話讓觀傳局查證,但最後還是收到罰單。

主管機關低調,只說掌握到確切證據才會開罰,因為一般房屋租賃,最短租期限定一個月,少於這個時間,就算只收一毛租金也是違法,只要民眾檢舉,查證屬實,最高可以開罰45萬,讓朋友短期住,借歸借就別收錢,免得惹出麻煩來


buzzyal wrote:
我朋友今天收到觀光傳...(恕刪)
我還以為台灣的觀光局都沒在做事,日租房都沒人管,才會常常有國外旅客瓦斯中毒,
原來觀光局偶爾還是會出巡喔!!!!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大火快炒 wrote:
我還以為台灣的觀光...(恕刪)


這不是交通部下面的觀光局,是臺北市政府下面的觀傳局,
差一個字差很多....

buzzyal wrote:
我朋友今天收到觀光...(恕刪)


老實講 惦惦做 沒人知道就算了
既然鄰居都知道 也會檢舉 那事情就大條了

市府最愛處理這種的
全臺灣只有台北市政府有在做事,
羨慕的台中人留
台北鬧區超多AIRBNB
可以說到處都是
我們家的大樓甚至貼出公告 不歡迎AIRBNB進駐
但還是屢屢看到有拖著行李箱 帶客人入住的...
請問一下 檢舉AIRBNB 怎麼不能像檢舉UBER同樣祭出獎金來執行阿?
最短租期為一個月!!
但沒限制房客提前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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