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疑問?
為何僅有地上權的房價那麼貴,假設附近每坪50 60幾,地上權40就算便宜???
因為地始終是政府的,以後50年70年的地租還是要屋主付,建商成本比較大條的不是僅含建物成本和取得蓋這建案這幾年的地租嗎(頂多10年吧)? 為何只便宜一點點,
我以為地上權建案應該荒涼的地方和繁榮的地方差不多價格,扣除建築物成本,除了地租還有那些是建商的成本,
以上是小弟的疑惑
一是地上的房屋免費送給政府;
二是政府會以打折後的造價買下你的房子;
三是你擁有優先購買權或續租權,你可以優先決定要不要買下土地,
或是優先和政府續約地上權
網路資訊
舉個例子,若只看建築物本體,蓋在台北和苗栗應該是差不多價格,假設每坪20萬
在台北的一棟新大樓裡,共30戶,每戶30坪,每年每戶要付10萬地租
建商取得可以蓋的權利到蓋好賣出共花10年,那麼建商這10年的地租成本是 10萬x30戶x10年=3000萬
把3000分配到每坪: 3000萬/30戶/30坪= 3.333萬,
那麼蓋在台北和苗栗,如果只看建築物本體和地租,分別是23.3萬和20萬(直接忽略苗栗地租)就可以了,
我的感覺是地上權應該不分地段,就算有地租等因素在建商來看都是很少的,每坪加賣幾萬就可打平,
但為何因為蓋在台北,因為旁邊都是50、60,就宣稱說他們賣40很便宜??
或者在台北的地上權建商有更多的其他成本要支出,小弟不太懂這點,如果有人知道歡迎提出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