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房東怎麼調整房租
房租調整的空間 都不會 勝過 房屋下跌的空間
目前房租上漲很多都只是取代原本的稅的問題
所以並非實質上漲
至於有些人惡意要恐嚇 或是 喜歡在板上嗆說要調漲的
其實你的房子若有讓人非租不可的條件 那當然沒問題
但是相信大多數都沒有
而且 調整的空間 都不會 勝過 房屋下跌的空間
惡意漲租 跟 炒房 都是一樣活該
https://goo.gl/QgFDOd
房屋租賃新制明年元旦上路!新公告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元旦實施後,房東不能再限制房客遷入戶籍、拿租金扣繳綜合所得稅。新制也明定,押金最高不得超過2個月房租、違約賠償金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違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業者認為,都會區房東可能會調高租金。
新公告的房屋租賃契約,除不能限制房客遷入戶籍、申報租金以扣繳綜合所得稅外,也不得約定稅賦轉嫁,針對房屋租賃關係中,常見的房屋租賃糾紛如提前終止租約、房東要求過高的押金、臨時調漲水電費、租屋毀損修繕費用、租屋衍生稅費負擔及房屋返還等爭議,都明定應加以記載。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說,新制對房客有利,但房東也可將長約改成短約,跳過報稅時間,或是以含稅的方式,調高現有的房屋租金,畢竟都會區的房屋供不應求,「房東還是會掌握一些籌碼」。
在外租房的王小姐說,未來申請補助、遷戶口會較方便,但擔心房東將成本轉嫁到房客身上;房東謝先生則指,出租房子有修繕跟稅金等成本,未來恐增加出租成本。
裡面的組成份子才重要,社宅是少了惡房東但也許來了惡鄰居
也就是說你願不願意跟遊民當鄰居才是重點
當然網路上說無所謂是一定要的免得被轟,實際上……
買房者不需過度美化社宅,預算多少就買多少只要買遠離社宅預定地就好
有房者無需過度恐懼,只要不是蓋在你家旁邊就沒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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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財經新聞
社會宅將保留三成給弱勢
2016-10-21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部分住宅法修正草案,會中針對社會住宅出租弱勢比例達共識,未來各縣、市轄區範圍內將保留卅%社會住宅給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者
朝野立委昨達共識,將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歸納成十二項,包含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於寄養家庭或安置中心結束安置無法返家之未滿二十五歲者、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受家暴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身心障礙者、患免疫缺乏症候群者、原住民、災民、遊民以及主管機關認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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