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一個竹北喜來登附近的CASE
底下是他的登錄資料
•土地坪數:4.14坪
• 建物坪數: 47.42坪 •主建物小計:26.97坪
•共同使用小計:17.48坪
•附屬建物小計:2.96坪 (陽台2.96坪)
•地下層:0.01坪
屋齡11年多
室內主建+附屬=26.97+2.964坪
權狀含車位坪數47.422坪(不含車位38.846坪)
我比較好奇的是,以這個案子停車位面積快8坪
一般一個停車位目測大概頂多2~3坪
為什麼會這麼大
是怎麼灌水的?
以這個CASE來說,房仲網頁是開968,除以47.42一坪=20.41
但是以968除以38.846一坪=24.92左右
哪個是比較合理的計算方式嗎?
kuma00 wrote:
一般一個停車位目測大概頂多2~3坪
開版大,您說一個車位目測頂多2~3坪也太誇張了吧
一輛凱美瑞
它的長度是 4.85 公尺
寬度是 1.825公尺
而停車位至少前、后、左、右都要多個 30 公分吧
不然門都打不開了
所以一個停車位至少 (4.85+0.3*2) * (1.825+0.3*2) = 13.2 平方米
也就是4坪
這是我從常理推斷的
法律規定多大我不知道
這隻是停車位置的面積
還要加上車道、進出口坡道等等
所以一個停車位八九坪很正常
第二個問題
買房子的單價
確實車位價格及面積要排除
比如一套房子含車位1200萬,40坪
要把車位獨立開來
比如車位10坪,值200萬
那房子本身是價值1000萬,面積是30坪
所以房子的單價是33.3萬/坪,另有一個車位值200萬
這樣開版大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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