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每年有220W的免稅額
那麼採用多年分割應該沒有問題
但這老透天土增稅高達70多萬
聽說用買賣才20多萬
可是要買賣..國稅局會查
那為了用便宜的方式..採用買賣的方式過戶到我名下(這樣土增稅才20多萬)
所以
我爸房子賣10萬..我買10萬
這樣可以嗎?
我是不是太天真了丫?
請參考遺贈稅法第5條視同贈與中的顯著不相當。
若前幾年都有規劃每年220,應該能累積不少,建議可以不要低於市價的8折買,國稅局應該會只睜一支眼。
贈與房地是以贈與當年的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價值計算贈與總額(同法第10條),若之後有規劃要出售,可能會有一筆為數不小的所得哦(不知道有沒有錯)
王大肥 wrote:
如題
每年有220W的免稅額
那麼採用多年分割應該沒有問題
但這老透天土增稅高達70多萬
聽說用買賣才20多萬
可是要買賣..國稅局會查
那為了用便宜的方式..採用買賣的方式過戶到我名下(這樣土增稅才20多萬)
所以
我爸房子賣10萬..我買10萬
這樣可以嗎?
我是不是太天真了丫?
...(恕刪)
11-12月再用"市價"買 今年有220萬可給 當頭期款 剩下的貸款
每年可還2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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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
持有一年以內 稅率 45%
持有兩年以內超過一年 稅率 35%
持有十年以內超過兩年 稅率 20%
持有超過十年 稅率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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