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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以刑法限制一個人能擁有的土地面積

直接以刑法限制一個人能擁有的土地面積
超過則只能租,不能買
若是有人舉報成立則,可無條件充公(包含使用人頭方式),或者獎金比例計算

人人有房住,至少百姓不用被人當吸血蟲~
適當的可以抑制價格,並且讓有錢的人分享出部分的資源造福大眾
2016-10-01 20:0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刑法 土地面積

y2kplus wrote:
直接以刑法限制一個...(恕刪)


請不要用嘴巴亂放炮,先有去說服立委動作再來說,別說些無建設性的話
y2kplus wrote:
直接以刑法限制一個人能雍有的土地面積

那可能要先修憲法才行,
因為違憲了....
哈!哈!哈!

請問一下現在的領導人姓金? 我們住在南韓的上面!?

這種念頭 不是死硬派的共產國家才會有的嗎 ??

要不要限制一個人一天只能吃多少食物,體重超過標準送去勞改強制減肥...
y2kplus wrote:
直接以刑法限制一個人...(恕刪)

台灣人就是這種仇富心理才不會進步,如果限一堆東西有也錢買不到,還有誰想努力賺錢?國家經濟能發展?
與其在這裡仇富抱怨不如去努力提升自己。
成年沒繳稅的米蟲,是不是也應該被判刑法。
用刑法限制一個人擁有土地?這想法太奔放了!

那一些自耕農不就全抓光了嗎?這樣還會有農作物吃?

還是哪天政府又來個都市計畫,原本的農地變建地,這土地不就全被沒收?

我看直接改成共產主義比較快,所有的土地都是國家的,人民只能租地上權如何?

y2kplus wrote:
直接以刑法限制一個人能雍有的土地面積
超過則只能租,不能買
若是有人舉報成立則,可無條件充公(包含使用人頭方式),或者獎金比例計算
人人有房住,至少百姓不用被人當吸血蟲~
適當的可以抑制價格,並且讓有錢的人分享出部分的資源造福大眾

直接以刑法限制一個人能「雍」有的資本數量
超過則只能花掉,不能存起來
若是有人舉報成立則,可無條件充公(包含使用人頭方式),或者獎金比例計算
人人有錢花,至少百姓不用被人當吸血蟲~
適當的可以抑制資本集中,並且讓有錢的人分享出部分的資源造福大眾

kaod wrote:
直接以刑法限制一個人能「雍」有的資本數量

前幾年北韓就實施過一個人只能擁有多少錢,
超過就沒收,
結果,那個財政部長後來被槍決了.....

現在的民代及首長那個人不是身價好幾億,
所以,有可能嗎?
倒不如好好想想如何賺錢吧!
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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